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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政策扶持 適當降低門檻下放核準權限
2010/9/7 10:23:4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六大政策扶持 適當降低門檻下放核準權限為進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引導和支持產業有序轉移和科學承接,國務院6日發布的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從財稅、金融、投資、土地等方面給予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必要的政策支持。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指導意見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明確財稅金融等六大支持政策
指導意見從財稅、金融、產業與投資、土地、商貿、科教文化六個方面明確了若干支持政策。
財稅政策方面,意見指出中央財政通過加大轉移支付等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區改善民生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化產業承接環境。強調對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貸款實施財政貼息。
金融方面,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產業轉移項目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東部地區企業并購、重組中西部地區企業提供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集合債券和上市融資等。
產業與投資政策方面,適當降低中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門檻,適當下放核準權限。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業轉移項目,根據權限優先予以核準或備案。支持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鼓勵省級技術改造等財政專項資金優先用于符合條件的產業轉移項目。支持中西部地區根據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業的需要,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土地政策方面,在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產業園區建設用地指標。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標準,進一步完善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最低價標準實施政策。探索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年租制度。意見還指出要從商貿政策以及科教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廣東社科院綜合開發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黎友煥博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珠三角地區企業轉移至中西部地區的意愿不強,且部分轉移至中西部地區的企業生存也很艱難,原因就在于產業集群不配套,且中西部市場氛圍不及東南沿海地區,體制相比東部地區較為僵化,政策扶持力度不到位。他認為,這些指導意見意圖就是在鼓勵東南沿海地區產業有序地向中西部地區有效轉移。
指導意見也指出,將加強規劃統籌,優化產業布局,引導轉移產業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園區規范化、集約化、特色化發展,增強重點地區產業集聚能力。同時完善基礎設施保障,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打破地區封鎖,消除地方保護,為承接產業轉移營造良好的環境。
黎友煥認為,政府還因從法律法規、行政效率、人文環境等方面予以改進。以行政部門而言,他說中西部行政部門更重于管理,但他認為,行政部門應該有更強的服務意識。
發改委將跟蹤實施情況
指導意見還指出,要規范政府行為,防止越位和錯位,不得采取下硬性指標等形式招商引資,清理各種變相優惠政策,避免盲目投資和惡性競爭。
黎友煥也表示在鼓勵產業轉移的同時,也要防止各地無序地招商引資。據他稱,為吸引企業的落戶,有地方政府甚至開出了“零”地價的優厚條件,他認為這說明有些地方政府更多考慮的是政績而非業績。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組織實施指導意見,關系到在全國范圍內優化產業布局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中西部地區要結合自身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各項配套措施;東部沿海地區也要加強與中西部地區的合作,健全合作機制,拓展合作形式,引導和支持本地產業向中西部地區有序轉移,加快推進自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指導意見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指導意見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定期組織開展評估,推動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作健康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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