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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出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
2020/5/13 15:09: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日前,《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指導意見南寧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已經南寧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日前,《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指導意見南寧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已經南寧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印發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全市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
為切實解決近年來南寧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和制度不健全、消毒不規范的水質問題、運行管理不到位及維護經費不足、水源地保護措施不力,水質問題不容樂觀等問題,《指導意見》從四方面加強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運行管理“三個責任”,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三項制度”。《指導意見》指出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統籌負責所轄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管理機構、人員和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經費落實工作,明確有關部門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職責分工。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實現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明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確保農村飲水工程有機構和人員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經費保障。
二是明確各相關部門的部門管理責任。強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分工合作、協同配合。明確并盡可能細化有關部門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職責。規定發展改革、財政、衛生、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教育、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林業、審計、物價、電力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有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規劃編制報批、項目審批、投資計劃審核下達;做好統籌協調,加大大財政投入力度,調度資金;做好衛生監督和水質衛生監測抽驗;以及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和對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做好農村中小學校校內供水的供水安全;做好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編制,解決好專業技術人才短缺問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水價的制定和監督管理;做好對政府投入的資金、水費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做好執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用電、稅收及水價等優惠政策等工作。
三是建立工程運行經管理機制。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晰工程產權,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落實工程管護經費,探索社會化和專業化的多種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揮。
四是明確加強飲水安全保障。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分類推進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保障水源安全。完善區域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建設,科學制定水質檢測制度,加強人員培訓,落實檢測經費,確保滿足區域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抽檢需求。
五是持續運行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本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技術服務體系,完善有供水經營任務的鄉鎮水利站建設。加強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各級財政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維修給予適當補助。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責任人、凈水人員及水質檢測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建立健全關鍵崗位人員培訓制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范管理,可持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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