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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即將正式運行
2021/3/27 13:10:1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生態環境部1月5日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燃燒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以及土生態環境部1月5日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燃燒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以及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等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購的電力和熱力等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權是指分配給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的規定時期內的碳排放額度。
《辦法》明確,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由生態環境部擬訂,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并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立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組織建設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記錄碳排放配額的持有、變更、清繳、注銷等信息,并提供結算服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
《辦法》規定,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符合“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和“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條件的,應當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簡稱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地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
《辦法》明確,生態環境部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要求,綜合考慮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碳排放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適時引入有償分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碳排放配額后,應當書面通知重點排放單位。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開立賬戶,進行相關業務操作。
在排放交易方面,《辦法》明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生態環境部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增加其他交易產品。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主體。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引導溫室氣體減排的作用,防止過度投機的交易行為,維護市場健康發展。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提供的成交結果,通過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為交易主體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1月1日,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首個履約周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涉及2225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
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市場化手段,相對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會減排成本較低、能夠為企業減排提供靈活選擇等優勢。國際實踐表明,碳市場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以來,我國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7個省市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此外,生態環境部印發規范性文件《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以下簡稱《配額分配方案》),公布了包括2225家發電企業和自備電廠在內的《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
《配額分配方案》主要包括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納入配額管理的機組類別,配額總量,配額分配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重點排放單位合并、分立與關停情況的處理和其它說明等八部分。對發電行業將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圍繞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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