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大同小異”(附方案全文)
2016/3/3 8:49:4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3月1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分別在北京和廣州正式掛牌,國家發改委網站也公布了《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兩大方案3月1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分別在北京和廣州正式掛牌,國家發改委網站也公布了《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兩大方案,中國電力市場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兩大組建方案透露了什么樣的信息?有什么異同?下面,曾鳴教授為大家解讀。
電力交易作為電力市場運行最重要的環節之一,是構建有效競爭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的重要保障,加上中國各地區能源資源稟賦各不相同,組建相對獨立、高效、公平公開的電力交易機構對實現電力體制改革目標、強化區域間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具有重要意義。國家有關部門正式頒布《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向全面貫徹落實中發9號文和有關配套文件精神,邁出關鍵性的一步。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兩個方案體現出“大同小異”的特征。
“大同”
“大同”方面,兩個方案的指導思想、目標定位、機構設置基本一致,業務范圍雖然廣州比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略有減少,但業務界面基本沒有差別。
此外,在一些關鍵問題上,兩個方案也保持了一定默契。
例如,兩個方案都統籌兼顧了與不同市場主體的協同以及跨省區交易和省內交易的銜接,都依照配套文件精神要求交易機構業務的相對獨立性、實行財務獨立核算、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都強調規范運營、接受政府和社會的廣泛監管等等。
這些關鍵問題如此設計,一方面是緊密契合中發9號文和配套文件規定,另一方面也是當前市場條件的必然選擇,應該說,向上兼顧了市場改革和市場建設的要求,向下充分考慮了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除了上面所說的“大同”,細致對比兩個方案,還存在著一些“小異”。
“小異”
這些不同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形式不同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形式組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則依托南方電網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組建。兩個方案中交易中心的組織方式分別為電網企業子公司模式和控股模式,這兩種模式都包含在《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所提倡的三種組織形式內。中國幅員遼闊,資源稟賦差別較大,區域電力市場情況各不相同,嘗試不同的電力交易機構組織形式,正是對多種可行模式的探討,為下一步構建更加多樣化交易機制奠定基礎。
2、方案側重點略有不同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中多處展現了“保證機構相對獨立性、增加運營透明度”的宗旨,并強調了保證“交易機構公開公平公正運營”的相關機制;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方案則對機構責權、交易流程、業務界面交代的更為細致。
總結
總的來說,《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基本滿足中發9號文及電力體制改革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契合中國電力市場改革和建設需要,符合社會各界對本階段改革進程和改革思路的預期。而兩大交易中心的建立,也有效推進了中國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將對加快中國電力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區域間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和能源消費革命起到關鍵性作用。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email protected]。- 上一篇:神華3月份煤炭銷售價普漲10元/噸
- 下一篇:發改委:山西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