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蟲夏草保健品試點被叫停 曾陷質量危機
2016/3/8 8:53:3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停止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總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停止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總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含冬蟲夏草的保健食品相關申報審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未經批準不得生產和銷售。
據了解,國家食藥監總局2012年8月份發布了《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此后包括青海春天、江中藥業、同仁堂、康美藥業、勁牌有限公司被列入試點生產企業。
對于國家食藥監總局突然喊停,江中藥業董秘辦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公司在此文件下發之前就獲得了保健品生產批文,因此此事對公司的業務沒有影響。同仁堂相關人士則表示,這并不屬于上市公司的生產范圍。
在外界看來,此事影響較大的企業莫過于青海春天。昨日,青海春天在回復《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通知下發后具體如何執行,我們也在等國家局出臺具體的管理細則。目前,極草產品仍然遵照2014年7月18日青海省食監局下發的53號文進行管理,根據53號文通知要求:冬蟲夏草純粉片嚴格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組織生產。”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負責人史立臣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是青海春天生產冬蟲夏草產品合法化的前提,監管部門下發停止試點的通知后或對相關公司業務產生影響。
身份合法性遭質疑
冬蟲夏草相關產品的行政歸屬發生了多次變化,由保健品、食品、藥品再到飲片,最后到“試點產品”。
2009年衛生部的《關于普通食品中有關原料問題的批復》和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的《關于冬蟲夏草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都規定,冬蟲夏草目前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此后,2012年6月份,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關于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制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冬蟲夏草粉碎及壓制成片不屬于中藥飲片炮制范疇。
而2012年8月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第一次允許冬蟲夏草直接被用為保健食品的原料,試點時限為批準試點企業相關產品之日起5年。此后青海春天等五家企業進入了保健品試點企業名單,這也讓冬蟲夏草保健品擁有了“合法身份”。
對于公司產品的身份,記者致電青海春天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公司是利用青海省冬蟲夏草優勢資源,研究開發出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等創新產品,是青海省出產的冬蟲夏草經加工制成的產品,為青海省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食藥監局曾在其官網上掛出相關說明稱,基于青海春天研發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的創新屬性,不歸屬于既有監管體系中的藥品,也不歸屬于既有監管體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產品作為滋補類特殊產品進行管理。
但一位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滋補類產品也應歸屬于保健品領域。
讓外界意外的是,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停止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青海春天生產的冬蟲夏草相關產品的行政歸屬再遭挑戰。
對于此事,青海春天表示,公司的冬蟲夏草純粉片仍嚴格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組織生產。
不過,史立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冬蟲夏草屬中藥材,并不是藥食兩用,因此不能作為保健品原料。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