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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隊伍面臨“整改”保險超市地位提升
2009/11/28 14:18:1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代理人隊伍面臨“整改”保險超市地位提升2009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發出《關于加強和完善保險營銷員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透露,保險營銷機制將面臨改革。第一,提高準入門檻,保險營銷員將成為一種高學歷、高素質、高職業水平的專業人士;第二,提高保險營銷員的福利保障,營銷員將擁有穩定的基礎收入和社保保障福利;第三,加大培訓力度和誠信體系法規建設;第四,對保險代理人采取優勝劣汰管理方式,保險公司將留下精英代理人,淘汰掉低端代理人。
業界認為,保險營銷隊伍的“整改”,將對整個保險行業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老百姓可以享受到素質更高、誠信度更高、專業性更強的保險服務。
保險營銷員將面臨轉型
保監會《關于改革完善保險營銷體制機制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到,未來保險營銷員主要有四大轉型方向。
一是轉化為保險公司的銷售員工。將保險營銷員定位為公司員工有國際慣例可以借鑒。在日本,保險營銷員的主體是保險公司的銷售員工。立足現有勞動法律系框架,理順保險營銷員的勞動用工制度在經營上是可行的。
理順用工關系,可以達到多贏局面:從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角度講,密切了公司與保險營銷員的關系,強化了公司的責任,有利于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從保險營銷員角度講,保險營銷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稅負問題等將迎刃而解,有利于維護營銷員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從保險公司角度講,將有效約束保險公司的粗放營銷模式,走向集約化經營,提高經營效益;從行業發展的角度講,將促進行業依法經營,依法監管,形成行業和諧發展局面,有利于保險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
二是轉化為保險中介公司的銷售員工。鼓勵保險公司加強與保險中介機構的合作,逐步分流銷售職能,走專業化、集約化的發展道路。專屬代理公司形式既可以維持保險公司對銷售渠道的管控能力,也是保險公司實現專業集約化經營、降低經營成本的有效途徑。
目前全國有保險代理公司1822家、保險經紀公司350家,它們也可吸納部分保險營銷員。
三是轉化為以保險公司為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公司員工。
借鑒保安人員、電話銷售中話務人員的使用管理中借道勞務派遣制度的方式,研究在保險營銷員管理中發揮勞務派遣公司作用的可能性,依據《勞動合同法》在勞務派遣公司、保險營銷員、保險公司三方之間形成穩定的法律關系,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與保險營銷員之間的勞動合同明確保險營銷員作為勞務派遣公司員工的身份定位,通過勞務派遣協議明確保險營銷員為保險公司銷售保單和提供保險服務的工作性質。
四是注冊為個人保險代理人。根據新《保險法》,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并在保險人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個人。“意見”建議允許少數專業素質高、管理能力強,又有一定資金實力的營銷員注冊為獨立個人代理人,以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制企業形式注冊,參照專業保險代理公司監管規定,制訂較高的準入資格條件,代理多家公司產品。
同時,允許一些營銷員以個體工商戶形式注冊。該類職業準入條件相對較低,但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產品,即為專屬個人保險代理人,所屬保險公司對專屬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集中培訓和管理的職責。
“保險超市”會越開越多
隨著保險公司越開越多,“保險超市”也步入人們的視野,營銷員體制未來會出現單一保險公司代理人或員工銷售方式和可以代理眾多保險公司產品的代理公司和經紀公司經營的“保險超市”模式并存狀態。
在“保險超市”里,保險中介公司可以站在投保人的角度為投保人分析保險需求和額度,從市場數千種產品中挑選出性價比最高的保險產品,為客戶辦理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投保業務。“保險超市”的產生可以促進保險公司產品競爭更加激烈,使投保人的利益最大化,促進保險行業更快發展,更加方便客戶理性購買保險。
在國外單一保險公司代理人和“保險超市”的占比約為4∶6,而目前中國的比例是9.4∶0.6。保監會目前正在大力推動這一模式發展,保險中介行業未來發展潛力和發展空間會很大,會有很多優秀的代理人加入到這一新興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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