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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藥企合規問題未曝光:手段遠厲害于外資
2013/7/23 10:37:1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內藥企合規問題未曝光:手段遠厲害于外資自從葛蘭素史克公司(GSK)爆出違規事件以來,在華外資企業幾乎每天都生活在恐慌中。
“近期很多藥企的活動都取消了,像我們這樣還會組織活動的企業不多了。”7月19日,一家外資藥企的公關負責人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半個月內臨時取消活動的企業包括輝瑞、諾華、阿斯利康、諾和諾德等。
就在7月19日,有消息稱阿斯利康、羅氏等企業遭到工商部門調查。7月22日,路透社報道稱,阿斯利康上海辦公室遭到警方調查,一名銷售人員被帶走。據知情人士透露,警方是在上周五把該女性人士帶走的。
從多位外資藥企人士口中了解到,工商調查比較頻繁,屬于日常行為,和警方之間也沒有過多的聯系,今次調查工商部門和警方不是一個體系。7月18日,金融時報曾報道稱,比利時制藥企業優時比遭到了工商調查。
這場風波的蔓延范圍和速度顯然超出了諸多外資藥企的想象,各大企業在意識到“要降藥價”之余,也正開始思考中國的銷售和投資環境問題。
7月17日,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駁斥了“GSK事件影響外企投資信心”的言論。他表示:“中國積極利用外資政策沒有也不會改變。依法查處此案,進一步表明中國政府將繼續致力于完善、優化投資環境,努力為各國投資者創造公平、平等競爭機會。”
合規操作盲區
“旅行社和會務公司是活動費用支出的大頭,公關和策劃公司則涉及金額不多”
GSK風波中,外資藥企的合規問題成為輿論詬病的目標。
“合規”最初被用于銀行領域,由于涉及大量資金往來,銀行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規范行事。因此一般銀行都建立有很嚴謹的合規體系,專門有部門負責審查和監督。但在其他行業中,合規部門并不多見,制藥業是個特例。
上述藥企公關負責人介紹:“合規部門在各家藥企總部都是常設機構,中國市場上,合規部門被重視還是2008年之后的事情。”
2008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將醫務人員收受銷售方財物的行為定義為商業賄賂,適用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國內整治醫藥商業賄賂開始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正是從那時起,各大藥企開始注重合規問題。某德資企業內部人士表示:“組織一場活動,我們現在完全需要交給第三方,公司內部的人不能參與組織。”
該人士介紹企業組織推廣活動的流程:一般涉及旅行社、會務公司、策劃公司,如果有媒體參與的話還涉及公關公司。藥企內部有個數據庫,記錄各類公司的信息。每次活動之前,企業依據需求向各類公司發出招標邀約。各公司報價完成之后,選擇報價最低的企業中標。
“每次中標的企業都有所不同。今年以來,我參與的幾次活動中,承辦旅行社都不一樣。”上述人士表示,旅行社和會務公司是活動費用支出的大頭,公關和策劃公司則涉及金額不多。
一些企業對費用支出的要求嚴格到了苛刻的程度。另一家歐洲藥企人士表示:“參會人員住酒店時,合規部門會限定酒店的級別。凡是在酒店的主頁上出現‘溫泉’、‘度假’等字樣的,一律不許作為接待酒店。”
前述藥企公關負責人也介紹:“醫藥代表在拜訪醫生時,如果要請客吃飯,我們規定每餐標準控制在300元以內。超出部分需要醫藥代表自己買單,單位不給予報銷。”
各家公司的合規條款屬于內部信息,外界并不了解這些規制的約束。即便是GSK,在違規事件剛剛爆發時,也曾對外宣布“公司擁有最嚴格的合規制度”。
但就是這么嚴格的合規制度,卻輕易被從內部攻破。GSK在7月15日的聲明中表示:“部分高管熟悉公司的運作體系,可能會通過逃避公司流程和監管進行不當操作,觸犯中國法律。”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我相信GSK的合規是沒問題的。但這些高管能夠規避合規流程,這本身也是合規的盲區。”
風險收益權衡
“國內企業很多采取代理方式銷售,小藥廠甚至直接包給大包商。這些經銷商的銷售手段遠比外資企業厲害。”
相對而言,國內企業的“合規”問題遠未及曝光。
5月7日,深圳市衛計委發布消息,針對有舉報稱“深圳市人民醫院麻醉科主任貪污數千萬”的內容,市衛計委已經開始調查。這份舉報材料中涉及的行賄企業,就包括阿斯利康、費森尤斯卡比和恒瑞醫藥(34.17,-0.49,-1.41%)(600276)旗下的新晨藥業。
恒瑞只是國內藥企涉嫌商業賄賂的案例之一,更多的涉賄事件并未被曝光。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國內企業很多采取代理方式銷售,小藥廠甚至直接包給大包商。這些經銷商的銷售手段遠比外資企業厲害。”
至于向醫生提供促銷式的開藥回扣,上述人士認為:“外資藥企在公司層面是不可能有這個費用的,不排除個別醫藥代表用自己的獎金給醫生返點。這幾年外資企業銷售增長很快,為了提升業績,醫藥代表幾乎想盡了各種辦法。”
GSK風波中,從旅行社環節抽出的經費,被認為大部分用于了政府公關。外資藥企稱之為“大項目”,包括新藥準入、聯合政府部門推廣、進入醫保等環節,這些都需要大筆經費,也是各大外資藥企心照不宣的秘密。相比起具體的銷售環節,這些“大項目”才是需要攻克的堡壘。
事實上,中國獨特的人情關系令很多外資藥企也感到不適和矛盾。原則上,這種“交際成本”與合規要求相違背,相關人員承擔了巨大的法律風險。但另一方面,為了保持20%的銷售增長,企業又不得不這么做。
“得知GSK事件后,我們總部開會專門討論了中國投資環境的問題。”一位外資大型藥企內部人士表示,“中國市場占公司整體的銷售份額并不高,卻雇傭了大量的銷售人員。這些人的行為很難規范,企業為此承擔法律風險。和收益相比,這樣的風險顯然過大。”
上述知情人士也認為:“我了解的這么多外資藥企,在華市場份額沒有超過總銷售額5%以上的。中國市場對他們只具有戰略意義,沒有太大的價值。只是在增長率上,中國市場會很好看,對投資者來說是一個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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