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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光伏之爭以“不征稅”和解
2014/9/1 15:04:4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印光伏之爭以“不征稅”和解開拓新興市場已成為中國光伏產業的共識。中印光伏之爭的順利解決,既給光伏企業帶來發展信心,也使其從中獲得了寶貴的“抗辯”經驗。目前,中美正就光伏之爭展開談判,在接下來的爭端處理過程中,“中印和解”無疑將發揮積極的示范效用。印度三位部長的一場40分鐘的談話,讓遭遇全球“圍剿”的中國光伏企業舒了一口氣。
近日,印度財政部決定不執行印度商工部對來自中國、中國臺灣、美國、馬來西亞的進口光伏產品的反傾銷最終征稅裁決,此案在經歷了21個月后最終以不征稅結案。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證實了這一消息,并表示,印度官方以“不征稅”結案,是中國光伏企業迄今所獲得的最正面、最積極的反饋,這不僅為中印新能源合作帶來利好,也將為解決中歐、中美光伏貿易爭端樹立典范。
“不征稅”結案
“太好了!”英利集團總裁特別助理樊振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終于有國家認為反傾銷不是萬能的,認識到貿易保護是把雙刃劍,于人于己都不利了!”
今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對本案作出最終裁決,決定對中國光伏產品每瓦征收0.64~0.81美元的反傾銷稅。但這一裁決須在8月22日前得到印度財政部批準才能生效。而在最終期限內,商工部、財政部及能源部三位部長經討論后,決定不批準此裁決。“0.64美元的反傾銷稅意味著,我們對印度出口的光伏產品將不得不繳付高達100%的懲罰性關稅。”參與抗辯的樊振華反復向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確認“不征稅”消息是否屬實,在他看來,“這是重大利好”。
錦天律師事務所李燁是本案的中方代理律師。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共有23家涉案中國企業參加抗辯。在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的組織下,針對印度調查機關在整個調查程序中的各種錯誤,中方展開了積極的無損害抗辯,讓印度官方的數據漏洞無處可藏。“印度官方在裁決到期日的前3天才開始接受抗辯信息,審批時間亦達到了21個月的上限,在裁決到期日的前10天,才發布有關裁決信息。”李燁表示,這說明印方信息數據透明度不高,損害數據不足,甚至無法“欲加之罪”。
此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在印度業界得到印證。據李燁介紹,涉案產品多為光伏電池,印度本土有42家同類企業,但提出反傾銷申訴的只有3家國內企業,代表性嚴重不足。“下游企業的反對聲音很高。為了保護3家企業,讓39家企業蒙受損失,印度官方的壓力可想而知,以至于印度能源部長都出面了!”
信號意義
近來,中國光伏企業頻繁遭遇來自歐盟、美國、澳大利等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救濟措施,印度官方主動取消反傾銷征稅裁決,對于以英利為代表的中國光伏企業而言,更加具有信號意義。
“當前,中美正就光伏之爭展開談判,在接下來的貿易爭端處理中,‘中印和解’一案將發揮示范效用。”李燁說,這對我國產業發展而言,是一大利好。
樊振華也表示,當前,開拓新興市場是中國光伏產業的必經之路,“印度一役”的勝利,既給光伏企業帶來發展信心,也從中獲得了寶貴的“抗辯”經驗。企業雖已身經百戰,但單打獨斗不可能勝利。中國商務部推出的“四體聯動”應對機制,幫助危局中的企業反敗為勝。
據了解,印度政府此前曾力推光伏發電,在該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中,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從6%提高至15%,預計2022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20G瓦。但同時也規定,從2013年起,項目運營商必須采購其國內生產的光伏電池。
但據一些業內人士反映,事實上印度沒有完整的光伏產業鏈,進口的晶硅電池基本來源于中國,甚至建立電池和組件生產線也需中國外援。“盡管當前印度市場發展空間與環境尚可,但企業仍然要將加強品牌認知、提高技術水平作為首要任務。”樊振華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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