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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貸新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20%
2015/3/21 8:34:2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穩定住房消費,支持群眾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等剛性住房需求的要求,促進福建省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昨日下午,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穩定住房消費,支持群眾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等剛性住房需求的要求,促進福建省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日前,省住建廳、財政廳、金融辦等三部門,制定了《關于穩定住房消費支持剛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見》。意見共七條,立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福建省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此次“七條意見”將結合“閩八條”,即日起施行。
焦點1
“學區房”也算改善性住房
意見中的第一條,是放寬首套房、首改房認定標準。
即個人購買首套房后,再次購買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積、增加電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級、購買“學區房”等情形認定為首改房外,所購房屋屬于舊房換新房、家庭成員上班距離及子女上學距離變近、居住環境有所改善,均認定為首改房。并取消了對境外個人、境外機構的購房限制。
在優惠方面,除購買別墅外,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不論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關優惠政策。而按照此前“閩八條”的要求,對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征收。而此次的意見中,則要求不論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的有關優惠政策。
焦點2
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再查房
意見第二條,則加大了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
根據意見,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貸款申請,不再查房。對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可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執行基準利率。據悉,此前,對于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為30%。
各地住房公積金個貸使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當地財政要予以支持;個貸使用率低于85%的設區市,要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各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應保證滿足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并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應政策。
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存量貸款資產、增加資金規模。
焦點3
本省銀行房貸利率不能高于基準利率
意見要求,興業銀行、廈門國際銀行、福建海峽銀行、農信社等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申請貸款,應執行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并應根據實際適當下浮貸款利率。并鼓勵其他商業銀行比照本省金融機構執行。
此外,各商業銀行應優先滿足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貸款需求,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對已簽訂貸款協議的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要在貸款協議簽訂之日起45天內予以放款。
意見還要求各商業銀行,支持非本地居民異地購房,對于非本地居民在購房所在地商業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應當予以受理,并發放住房貸款。有條件的縣、市可結合本地實際,給予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適度的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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