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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應允許地方標準高于國家標準
2015/4/13 11:35:0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時,一些常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應當允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明確哪些需要國家制定標準修訂草案專章對食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時,一些常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應當允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高于國家標準。
明確哪些需要國家制定標準
修訂草案專章對食品安全標準分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作出規定。
“修訂草案對哪些需要國家作出標準、哪些由地方作出標準規定得不清晰,建議對此作出原則性規定�!瘪T淑萍委員說。
鄧秀新委員說,食品標準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F在有一種新的生產組織形態就是合作社,農產品有的是合作社生產的,但合作社算不上企業,沒有制定標準的權力。應賦予他們與企業一樣的制定合作社標準的權力。同時,合作社標準高于國家標準,也應允許。
“要保證人民身體健康,必須要有與時俱進的食品安全標準,國家標準要逐步提高�!绷蠼芪瘑T說,國際上先進的標準,我們要研究參考,向更健康的方向邁 進。另外,最低標準要嚴格,不能遷就落后的生產方式。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要公開,讓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都知道,修改后的標準要定期公示。
修訂草案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風險評估,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謝小軍委員建議在上述“制定并公布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前加上“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其理由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是不是有利于保障食用者身體健康和安全,這方面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關是對的;另一方面是實際監管工作 中的標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最有發言權。過去食品安全標準只由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是可以的,因為原來是由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責任,而現在 監管的具體工作主要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后認為,允許地方與企業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實際上把食品安全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混為一談。他認為,食品安全標準不能允許地方和企業制定。
土特產標準可授權縣級制定
姒健敏委員說,食品安全標準應包括允許食用物品的種類和允許生產經營的食品種類。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是普通食品、什么是特殊食品,什么是食品添加劑,這三方面內容要分清楚,還有土特產也應在食品安全標準中作出規定。
姒健敏建議授權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土特產標準和其他需要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目錄。具體規定為: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縣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 以組織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逐級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符合地方標準的食品生產經營限于該地區范圍進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出臺以后,該地方 標準廢止。
“這就體現了誰監管、誰負責、誰定標準的原則。”姒健敏說。
修訂草案規定,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組織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后,該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周其鳳委員提出,有的地方標準可能會高于國家標準,所以應規定“地方標準高于國家標準的,繼續執行地方標準”。
應公布標準依據的實驗數據
修訂草案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 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
陳喜慶委員建議在“并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向社會公布”后加上“應同時公布其所依據或參考的科學標準和實驗依據”。
“因為如果我們在本法中只規定制定國家食品安全的方法和依據,但是沒有公布其所依據或參考的科學標準和實驗依據內容的話,就會導致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和 學者等方面的專業人士得到的資料不夠完善,因而在對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時,有可能需要自己搜集更多的資料,重復做相應的實驗,這 會造成資源的浪費�!标愊矐c認為,更重要的是,由于搜索資料做實驗需要大量的時間,有可能會延緩相關專業人士提出意見的時機,導致一些專業建議不能及時提 供給立法者,影響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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