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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鄉農戶就業同城同待遇
2015/5/12 8:33:2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城鄉共同繁榮,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時期重要工作任務。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推進本市城鄉發展一體化”重要課題調研成果,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城鄉共同繁榮,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時期重要工作任務。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推進本市城鄉發展一體化”重要課題調研成果,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期會同相關部門,出臺并實施一系列促進滬郊農民就業的一攬子政策,在多個方面進行重點突破。
近日,上海出臺并實施,著力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預計將惠及本市近90萬農村戶籍勞動力。農村戶籍人員失業后,可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一樣享受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就業困難人員”的離土農民被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就業之后,可按月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扶持等。
上海市政府提出,在失業保險制度上,上海將實現本市戶籍人員“同業同制度、同城同待遇”。上海市農村戶籍人員將與城鎮戶籍人員履行相同的失業保險繳費義務,享受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戶籍人員,單位和個人按照與用人單位招用城鎮戶籍人員相同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1.5%,農村戶籍勞動者個人的繳費比例為0.5%。上海市農村戶籍人員失業后,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享受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失業醫療待遇,失業生育待遇,以及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扶持生產資金等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此外,對于政策出臺前按農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參保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失業后仍可按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對上海市土地流轉的離土農民加大就業扶持力度。對于青年離土農民,本市將通過“啟航”計劃,以解決就業觀念和職業技能與市場需求不匹配問題為重點,實施針對性就業幫扶。對于大齡離土農民,一方面,在“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七種類型中增加“大齡離土農民”類型。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離土農民,在服從安排、不挑不揀的前提下,確保認定后三個月內實現安置就業。
據悉,實施促進滬郊農民就業的一攬子政策,上海市近90萬農村戶籍勞動力將因此受惠,其中包括約60萬離土農民。聚焦“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新政策舉措,具有鮮明的特點和意義。首先,“基本制度政策,城鄉一視同仁”,消除基于城鄉不同戶籍身份所導致的差別,實行城鄉一致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其次,“契合郊區實際,政策合理傾斜”,根據郊區發展相對落后、資源相對較少且分布不均勻的現實,適應農業生產與經營方式轉變的需求,通過差別化的政策,支持郊區更快、更好地發展,努力實現城鄉均衡發展。第三,“堅持市場導向,政策調控有度”,把促進農村地區發展,加快農民增收致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制度政策和公共資源的合理調控,促進農民就業并獲得穩定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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