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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礦石資源稅改要解決哪些難題?
2015/6/10 8:34:2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距離鐵礦石資源稅減按標準的40%征收正式開始實施不到1個月,5月20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組織距離鐵礦石資源稅減按標準的40%征收正式開始實施不到1個月,5月20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組織實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氣、煤炭外其他品目資源稅費改革方案,研究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
有專家表示,這表明資源稅改革將拉開大幕。從資源稅改革進行的資源種類順序來分析,邏輯關系是從易到難,從大宗到稀小,一步步立體式覆蓋,可以推論出國家下一步即將進行的可能就是鐵礦石的資源稅改革。
事實上,自國家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正式實施以來,資源稅改革就已經啟動,核心內容就是資源稅稅額從“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近4年來,國家已先后將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等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并按不增加企業稅負的原則確定稅率,相應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率降為零,價格調節基金停止征收,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相關收費基金被取締,同時,將研究建立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
鐵礦石資源稅改箭在弦上
開征資源稅主要是為了調節開發自然資源的單位因資源結構和開發條件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從而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不論企業是否贏利,普遍征收。
鐵礦石資源稅目前執行的標準是國家在1994年出臺的《資源稅暫行條例》,當時根據鐵礦石資源狀況按3個維度(重點礦山與非重點礦山;露天礦與地下礦;直接入爐礦與入選礦)劃分為八類六等,分別按不同等級實行從量定額方式交納資源稅,稅額標準為10元~25元/噸,平均為15元/噸。到今年5月1日之前,鐵礦石資源稅征收標準經歷了1次下調和2次上調。自去年以來,隨著中國經濟放緩、全球鐵礦石價格大幅度降低,國內鐵礦山企業處于全面虧損的狀態。在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等有關單位的溝通協調下,國家采取果斷措施,在鐵礦石稅費改革前,自5月1日起先將資源稅減按標準的40%即平均6元/噸征收,以緩解國內鐵礦山的燃眉之急。
鐵礦石資源稅開征的初衷是為了體現國有資源的有償使用特征,國家亦可調節因資源壟斷所形成的級差收入。現行的鐵礦石資源稅采用從量定額征收,體現了“按資源優劣不同征稅”的理念,不受資源價格變動影響,只與資源開采數量變動有直接關系,具有操作簡便的優點。
但長期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部分鐵礦山企業對鐵礦石資源稅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一是征收標準雖然按資源優劣劃分了6個等級,但執行20多年來未作調整,已遠遠不能體現鐵礦石資源稟賦狀態隨開采而產生較大變化的情況,甚至出現劣等鐵礦負擔的資源稅高于優質鐵礦的現象;二是資源等級的劃分無法全面客觀地反映鐵礦石資源經濟價值;三是在從量定額征收方式下,資源稅征收多少與鐵礦產品市場價值變化和鐵礦山企業效益好壞沒有關系,這也正是資源稅由從量定額改為從價定率的主要原因。從目前情況看,鐵礦石資源稅改革已箭在弦上,呼之欲出。
鐵礦石資源稅改要解決哪些難題?
自2002年起,業內就有調整鐵礦石資源稅標準的要求,但總是一波三折。因此,開展鐵礦石資源稅改革需要解決一系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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