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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0輛車電池已過質保期 急盼電池回收國標
2015/10/24 8:33:3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隨著北京2000輛新能源車電池已過五年質保期,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成為撲面而來的新難題。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從2015中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成果展獲悉,新能源車動隨著北京2000輛新能源車電池已過五年質保期,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成為撲面而來的新難題。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從2015中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成果展獲悉,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國家標準將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臺。由于傳統回收模式只能解決較低保有量情況下的電池回收,眼下北京新能源車保有量已接近15萬輛,國標的出臺能否對未來新能源車市場形成重大利好備受矚目。
標準:各執一詞
對于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國家標準制定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截至目前,針對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國家標準,相關部門已經組織新能源汽車企業、專家進行了2-3輪的商討,其中,討論重點在電池回收的安全檢測以及回收過程中的費用承擔問題。
據了解,目前國內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主要涉及電池生產廠商、整車企業、回收利用企業、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由于缺乏相關標準,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以及各方回收過程中的費用承擔都尚未明確。
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饒睦敏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關于責任主體以及費用承擔比例的問題,現在各方都有說辭。“電池生產企業認為,他們將動力電池賣給整車企業,回收的費用就應該由整車企業負責;整車企業認為,電池被消費者使用幾年,如果回收的話,整車企業和消費者應共同承擔費用;而消費者則認為,自己電池被回收,整車企業與電池生產商應給予一定補貼。”饒睦敏說。
另外,對于動力電池回收的安全檢測。饒睦敏表示,動力電池出保后,可以按照生產廠商、損耗程度進行分類處理。如果動力電池損耗程度高,則直接分解處理;如果損耗程度低,則想辦法進行二次利用。
公開資料顯示,雖然我國曾先后制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相關法律法規,但目前并沒有針對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處理的專門立法,這制約了車用動力電池的有效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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