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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鼓勵汽車銷售多樣化:4S店銷售模式將終結
2016/1/16 8:44:3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商務部日前發布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并將在今年內正式實施。這個被業內人士視為汽車流通領域“基本法”的新《辦法》,引發廣泛關注。新《辦法》初衷是什么?有哪些新商務部日前發布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并將在今年內正式實施。這個被業內人士視為汽車流通領域“基本法”的新《辦法》,引發廣泛關注。新《辦法》初衷是什么?有哪些新突破?汽車流通領域有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們采訪了商務部相關負責人、流通企業和業內專家。
老《辦法》不適合汽車市場需要
新《辦法》以前,我國2005年出臺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對汽車銷售實行授權管理。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政策處處長肖榮臣說,老《辦法》的出臺,緩解了當時汽車銷售市場混亂的問題,推動了我國汽車市場連續多年高速平穩發展。
授權制度形成了一個生產商、經銷商、消費者的“閉環”,優點是方便管理,一定程度上便于保障服務質量。然而,閉環的缺點在于限制和減少了競爭。隨著汽車市場供需關系發生變化,這個矛盾越來越突出。
一方面,生產商和經銷商本來的平等關系逐漸失衡,生產商常常干涉經銷商的經營。另一方面,由于競爭不充分,汽車銷售市場出現服務質量下降、價格虛高、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等問題,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有數據顯示,一些品牌汽車的零整比高達12∶1。”一位業內人士說,如此高的零整比催生出很多怪現象,侵害消費者權益。比如“以換代修”:消費者汽車的一些小問題可以通過簡單修理解決,卻往往被要求更換零件。
整車廠與經銷商矛盾也在加劇。授權管理方式下,生產企業生產出汽車后,第一時間發給經銷商。市場供不應求時,這種模式沒有問題。但當市場供大于求時,就會產生所謂“壓庫存”的問題:盡管經銷商賣車不順利,汽車廠商仍然逼著經銷商多拿現車,導致經銷商庫存量和資金壓力加大。
“老的模式已不適合汽車市場發展的需要。”肖榮臣說,結合新形勢,商務部開始研究制定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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