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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起河北將實施機動車排放國五標準
2016/2/20 8:49:3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原標題《河北將實施機動車排放國五標準》,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酌情修改。)
為控制機動車污染,從2016年4月1日起,河北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和用于公交、環衛、郵政行業的重型柴油車等,將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同時停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不符合國五標準的車輛。
根據《關于河北省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輕型汽油車指最大總質量為3500公斤以下的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指最大總質量為3500公斤以下的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指最大總質量為3500公斤以上的柴油車。
河北提出,自2016年4月1日起,辦理新車注冊登記不符合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外省轉入車輛,凡未達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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