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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學:加大煤企脫困政策支持力度
2016/3/10 8:50:4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記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重點抓好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如何推進該項工作?張文學:黨中央、國務院對化解過剩產能、深化國企改革、企業扭虧脫困非常重視,但是記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重點抓好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如何推進該項工作?
張文學:黨中央、國務院對化解過剩產能、深化國企改革、企業扭虧脫困非常重視,但是,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非常復雜,建議加快制訂具體的配套政策。
由于關閉退出煤礦種類多、情況復雜,所以,國家應區別對待、分類施策,實施差別化政策。
記者:差別化政策是指?
張文學:首先,需要明確關閉退出的條件。建議關閉退出以下類型煤礦:剩余可采儲量不足20%(1000米以淺)或剩余服務年限不超過5年的資源枯竭煤礦;資源賦存條件差、連續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煤礦;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商品煤質量達不到《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高灰高硫劣質煤礦井;開采范圍與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及其他依法劃定需要特別保護的環境敏感區重疊的煤礦;地質條件復雜、煤與瓦斯突出、自然災害嚴重等不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
第二,應因企施策,分類處置。應該對以下三類礦井利用國家政策、資金實施政策性破產退出,由國家給予破產關閉資金支持:上個世紀計劃經濟時期建成的、沒有實施過政策性破產的國有老煤礦;上一輪政策性破產重組后又因資源枯竭而嚴重虧損的僵尸企業;由國有企業整合重組的地方小煤礦。
此外,符合關閉破產條件的個體地方小煤礦要嚴格按照《破產法》規定依法依規關閉退出。同時,積極穩妥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煤炭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對中小型煤礦實施兼并重組、債務重組,培育一批大型煤炭集團,打造優勢企業,增強競爭力。
第三,建立煤礦關閉退出的長效機制。一是設立煤礦關閉退出專項資金。中央財政在國有資本收益或采礦權價款上繳中設立關閉退出國有煤礦專項資金,地方財政利用煤炭資源稅收、采礦權價款收取和國家煤礦下放到地方后保留的虧損補貼設立關閉退出國有煤礦專項資金。二是支持發展替代產業。采取減量置換方式優先核準其新建煤礦和改擴建煤礦,優先核準熱電聯供電站以及煤炭加工轉化及非煤項目,在項目審核、土地利用、貸款融資、技術開發等方面給予支持,調整結構,實現轉型發展。
記者:《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張文學: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問題,國家相關部委多次到煤炭企業調研,分離移交企業辦社會職能所需費用也納入了2015年國家財政預算,但是推進速度不快,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國家在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中,應同步解決國有煤炭企業辦社會職能移交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基金中列出專項資金,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一方面,對國有老煤炭企業辦社會職能先行分離移交。其中,離退休職工管理、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愛國衛生、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職能,可采取整體移交的方式;生活小區“四供一業”(供電、供水、供暖、供氣和物業管理),根據生活小區基礎設施情況,既可采取整體移交的方式,也可采取分步分系統移交的方式。應明確責任和解決期限,確保按時到位。
另一方面,徹底解決破產煤礦歷史遺留問題。對煤炭企業為維持破產煤礦社區正常運轉所墊付的資金,由中央財政及地方配套資金給予財政補貼,同時將破產煤礦社區成建制徹底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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