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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去庫存:將暫停部分地方新增用地供應
2016/3/23 8:41:3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費的稅收、信貸政策,適應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費的稅收、信貸政策,適應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產庫存。
去庫存,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海南有自己的做法。
1問 如何吸引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
記者:城鎮化對于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有何意義?
海南大學社會學教授曹錫仁: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將給房地產業帶來重大發展機遇。城鎮化發展將有效擴大住房需求。城鎮化帶來的本地住房需求增長,主要來源于新增城鎮人口的剛性住房需求、居民收入提高及居住觀念變化帶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鎮房屋拆遷和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而產生的居住需求等方面。
記者:海南將如何推進和落實新型城鎮化?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處處長林詩輝:首先,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體系和空間格局。立足海南城鎮發展特點,由“省域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縣城中心鎮—特色產業小鎮”四個規模等級構成城鎮等級體系。
其次,進一步優化全省城鎮空間布局,構建“一環、兩極、多點”的城鎮空間結構,依托環島高速鐵路、環島高速公路、濱海旅游公路,加快沿海、沿路城鎮建設,形成串珠狀沿海城鎮空間環;打破行政壁壘,優化“海澄文”一體化綜合經濟圈和“大三亞”旅游經濟圈功能布局,促進資源共享、互利共贏。
第三,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允許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消除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別待遇。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創造條件。
2問 去庫存同時如何保持房地產平穩
記者: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海南有哪些具體舉措?
林詩輝:今年1月,全省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強住房保障、棚改貨幣化安置、加大促銷力度、引進高層次人才、轉換功能、發展租賃市場等7條去庫存措施。同時,海南研究制定了關于房地產去庫存的整體性方案。
主要舉措有:實施“兩個暫停”,即對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縣,暫停辦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產權式酒店用地供應,暫停新建商品住宅項目規劃報建審批。
加大棚改貨幣化安置。從2016年起,各市縣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主要通過采取貨幣直接補償、政府購買安置、居民自主購買等方式實施棚改貨幣化安置,鼓勵棚改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消化庫存商品住房。
實施公租房貨幣化。將公租房保障范圍擴大到非戶籍人口。從2016年起,各市縣原則上停止新建公租房,主要通過貨幣化方式予以保障。實物配租房源不足的市縣,可以采取購買或長期租賃存量商品住宅等方式籌集公租房房源。
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鼓勵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長期持有存量房源,用于向市場租賃,或轉成租賃型的養老地產、旅游地產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合作,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專業化的運作模式。
推進房地產業轉型發展。鼓勵發展符合國際旅游島建設需求的經營性房地產,實現房地產業與旅游、文體、健康、醫療等產業相融合、跨界發展。鼓勵各市縣引導未開發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轉型利用,用于發展經營性房地產。支持企業將存量商品住宅改造為公共服務、旅游地產、商業地產等。
記者:效果是否明顯?
林詩輝:今年以來,海南省房地產市場運行平穩,1—2月,房地產開發投資177.83億元,增長10%,保持穩定增長;商品房銷售面積168.91萬平方米,增長53.1%,增速大幅提高;商品房銷售價格10408元/平方米,下降8.5%,價格基本平穩。
3問 剛需和低保家庭住房需求咋滿足
記者:海南島內剛需情況如何?怎樣保證剛需和低保家庭需求?
林詩輝:從我省商品房銷售對象上看,本地住房消費持續保持在較為穩定的水平。目前我省有充足的商品住房房源,剛需居民家庭可通過購買或租賃商品住房解決居住問題。對于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解決其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應保盡保。
記者:保障房怎樣保證公平分合理用?
曹錫仁:要確保分配公平公正公開,一是嚴把保障性住房準入關,嚴格執行審核、公示、輪候制度,同時完善退出機制,加強動態監管,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清退;二是合理調整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進一步降低門檻,擴大保障范圍,統一面向我省住房困難家庭供應;三是實行房源、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社會和媒體的監督;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形成及時糾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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