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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區出臺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辦法
2016/3/30 9:00:1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日前,南海區鄭燦儒區長主持召開第15屆43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一系列關系到企業和社會民生的事項 發布出臺《佛山市南海區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辦法》日前,南海區鄭燦儒區長主持召開第15屆43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一系列關系到企業和社會民生的事項
發布出臺《佛山市南海區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辦法》
南海近年來一直大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增強工業轉型升級的新力量。大力發展機器人產業并推廣應用機器人,既是培育創新型經濟、發展智能制造裝備的內在需要,也是應對人口紅利減弱、優化產業人口結構的本質需要。當前,國內主要工業城市如沈陽、杭州、蘇州、上海等均出臺一系列政策,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省內的廣州、東莞以及順德等地也已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將機器人產業作為未來經濟增長的重點優先發展。可以說,機器人產業的區域產業競合環境十分復雜。此次南海區研究出臺了《佛山市南海區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辦法》,探索設立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子基金,以吸引國內外優秀的機器人研發、制造企業落戶南海,培育本土機器人企業發展壯大,引導企業加強核心技術攻關,提升產品競爭力。
扶持對象及條件
扶持對象為在南海區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以工業機器人研發、生產制造為主營業務,注冊資本不低于8000萬元,在南海區內使用廠房面積不少于6000平方米,依法、誠信經營的企業;
2.企業有核心零部件的研發團隊;
3.企業或其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在機器人產品的五大核心零部件(包括機器人機械本體、減速機、伺服驅動器、伺服電機、機器人控制器)的至少三項上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
扶持方式
成立“南海區機器人產業自主創新扶持子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南海區內機器人生產企業進行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能力提升、產業化項目建設等,采用事后補貼的形式進行扶持,扶持金額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具體扶持方式為:
1.產品補貼。對符合扶持條件的企業,根據銷售情況補貼其生產的屬國內自主品牌的三軸或以上工業機器人。銷售給佛山市內的工廠或集成商的機器人,按整機售價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臺;銷售給佛山市外的工廠或集成商的機器人,按整機售價的1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額不超過2.25萬元/臺。銷售成套自動化、智能化設備的,可根據其中工業機器人的售價,按上述比例進行補貼。
2.租金補貼。對符合扶持條件的企業,按首年10元/平方米/月,次年8元/平方米/月,第三年6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廠房租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8000平方米。租金補貼由企業所在鎮(街道)具體實施。
項目申報與審核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根據本辦法申報相關項目。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項目評審,并發放補貼。
1.產品補貼申報流程: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所屬鎮(街道)經濟促進局初審并加具意見→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貿)、區財政局審核補貼金額→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貿)報送區政府審批。
2.租金補貼申報流程: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所屬鎮(街道)經濟促進局審核并加具意見→所屬鎮(街道)財政局審核補貼金額→報送所屬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審批。
以專家評審的形式,由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形成專家評審結果,提出扶持項目建議。
發布出臺《佛山市南海區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扶持獎勵辦法》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已經成為全省創新驅動發展的重點工作,佛山市相續頒布了《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的實施意見》和《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專項行動方案(2015—2020年)》,預計到今年年底,佛山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將突破1000家,其中南海數量占40%以上。為發展壯大南海區高新技術企業隊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特制訂本辦法。
本扶持辦法對高新技術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和中介服務機構進行扶持獎勵,并明確了獎勵的原則,申報的材料、程序和時間。
1.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從20萬元增加到30萬元,同時對納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目的是為了激發企業通過參與高企申報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積極性,從而促進南海區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的增加。
2.對通過復審或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補助。目的是為了保住南海區高新技術企業的存量。
3.對企業每認定1件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1000元補助。目的是為了提升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的動力。
4.對成功服務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介機構給予每認定1家3萬元的獎勵。目的是為了激發中介機構服務南海區企業的積極性,提升其服務的質量和效益。
企業群眾比較關心的信息要點
1.政策有效期問題。本扶持辦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所以,2016年4月1日以前獲得高企新認定(或復審/重新認定)的企業,納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獲得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企業,以及成功服務企業的中介機構將不能獲得本扶持辦法規定的相關扶持獎勵。2016年4月1日以前獲得高企新認定的企業按照《佛山市南海區推進品牌戰略與自主創新扶持獎勵辦法》(南府〔2012〕85號)給予20萬元獎勵。
2.扶持獎勵申請時間問題。扶持獎勵的申報時間為每年4月、10月,具體時間以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科技)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符合條件的企業必須在政府認定文件下達之日起1年之內提出獎勵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愿放棄獎勵。
3.可能存在誤讀的條款內容。扶持辦法指出,“第一類第二項扶持獎勵的補助金額包含企業已申請獲得的第二類扶持獎勵補助金額。”該條款的的意思是:如果企業在納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時已申請獲得了10萬元補助,那么企業在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將只能申請獲得20萬元補助,即從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30萬元獎勵中減去已獲得的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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