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簽購房合同尚未網簽怎么辦?官司正在打 突失買房“資格”?
2016/3/31 8:41:0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官方數據顯示,一手住宅成交量已連跌三周;據研究機構監測,上周二手樓近兩成業主在下調報價。除了25日晚深圳連夜出臺的“社保‘1改3’、二套房‘3改4’”調控政策官方數據顯示,一手住宅成交量已連跌三周;據研究機構監測,上周二手樓近兩成業主在下調報價。
除了25日晚深圳連夜出臺的“社保‘1改3’、二套房‘3改4’”調控政策,目前深圳樓市還面臨著兩個“利空”,即評估價可能調高對稅費的影響,以及深圳特區金融協會從金融層面對銀行體系的制約。記者獲悉,上周深圳新房推售并不理想。有地產中介表示,目前調控政策已經出臺,預計處于高位的二手成交數據在失去短期刺激效應后,將迅速下滑。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數據顯示,上周(3月21日-27日)深圳一手住宅成交776套,成交面積約8.37萬平方米,成交量已經連續三周下跌,上周又下降了近14個百分點。深圳中原市場研究中心表示,新房熱度下降的趨勢是此前對調控因素的觀望情緒以及超預期的調控政策出臺后影響所致。二手住宅方面,上周共成交3602套,成交面積為約31.7萬平方米,成交套數環比下降了6.25%,成交面積下降了3.66%。
統計顯示,年后樓市對政策的觀望情緒一直較濃,從近幾周中原報價指數來看,業主不斷下調報價。25日的調控政策落地后,市場觀望氛圍愈趨濃厚,短線投資客在市場降溫情況下將繼續降價拋售樓盤。據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監測,上周近兩成業主在下調報價。社保“1改3”以后,購房客戶入市門檻明顯提高,同時投資客入市腳步將放緩,或將進一步影響二手住宅成交量。受此影響,上周深圳中原經理指數大幅降至50.56%,直逼50%的枯榮線,其中近兩成中原經理人看跌后市。
數據顯示,去年南山房價領漲全市,到了年后,不少短線投資客都想趕緊拋盤,其中后海業主報價持續下調2.3%,蛇口下調2.8%,南頭下調1.5%。同樣在2015年賺足眼球的龍華區,業主報價在年后也是接連下調,上周民治片區報價下調2.2%、龍華片區業主報價下調1.5%。此外,福田的保稅、崗廈及皇崗片區業主放盤價格也出現不同程度的下調。不過由于調控政策僅出臺三天,部分擁有優質樓盤的業主并不急著下調報價,當前仍對市場保持觀望。
據監測,2015年深圳購房者當中,深戶占七成,非深戶僅占三成。在非深戶當中,社保年限不足3年的不足三分之一。因此本次將外地戶口購房的社保年限從一年提高至三年,影響的人群不足10%。不過,深圳的不同區域,外地戶口購房者所占的比例不同,因此影響也有不同。福田區的外地戶口購房者較少,占比僅一成多,因此社保“1改3”之后,對這個區域的影響微乎其微。寶安、龍崗兩個行政區,其外地戶口購房者的比例就比較高,約四至五成,因此受到影響的人群也較大。編輯:健龍
已簽購房合同尚未網簽怎么辦?
25日晚深圳樓市新政出臺,沒給緩沖時間。已經通過中介方與業主簽訂購房合同,尚未網簽《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尚未完成遞件過戶的市民又該怎么辦?
深圳知名房地產律師張茂榮認為,深圳過往做法是:2010年“限購令”出臺后對此情況曾以買方是否實際轉賬支付購房款區別對待,有轉賬證明的不受限購令影響,可以繼續過戶,沒有轉賬證明的不能過戶。此次新政影響下,如不能過戶,屬于“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官司正在打,突失買房“資格”?
本來具有購房資格正在打買房官司的袁小姐28日得知,她已不再具有購房資格了。
據介紹,去年4月6日,袁小姐以162萬元購買深圳市福田區一處物業,合同簽訂后袁小姐如約轉賬支付定金8萬元、中介傭金8100元。去年5月27日,袁小姐已將首期款37.5萬元完成建行監管手續,但因2015年“3·30”政策導致房價暴漲,賣方業主單方撤銷擔保公司公證委托拒不履行合同,袁小姐委托律師所發函催告業主卻遭拒。袁小姐于去年6月找律師向福田法院起訴,要求業主繼續履行合同(強制過戶)。
本月18日該案在福田法院開庭,庭審后法官開具通知書,讓袁小姐去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購房資格證明。據介紹,袁小姐于3月24日申請,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收文后給予了回執,25日晚深圳樓市新政出臺,28日袁小姐撥打收文回執載明的電話咨詢,得到的回復是:因新政出臺,袁小姐不再具備購房資格,無法出具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記者了解到,袁小姐屬非深戶,至今已連續無間斷交納社保21個月,在起訴之日至今年3月25日之前均具備購房資格。
深圳“3·25”樓市新政原文規定,“購房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有律師表示,新政出臺以“網簽”劃界,并未考慮到之前已簽約并實際支付款項甚至已經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導致了之前具備而現在不具備購房資格的真實買家權益受損。
銀行轉賬有效憑證也視同已發生交易
買家已起訴強制過戶,但是尚未一審判決,在這過程中因為新政出臺,買家失去購房資格怎么辦?
“3·25”新政(《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當日即宣布生效,但是發布時間為25日晚上22時50分左右,當日完成網簽的客戶該如何處理?3月28日,是深圳“3·25”樓市新政實施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一些實際問題浮出水面。
28日晚8時30分許,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發布消息稱,購房者在3月25日前(含當天)有網簽合同、網簽認購書或者能提供相關銀行轉賬有效憑證的,可視同已發生交易,可按《意見》發布前的限購條件執行。
針對《意見》可能“誤傷部分剛需”等言論,28日晚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就實施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某些具體細節向記者作了解讀。據該負責人介紹,《意見》以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為目標,通過供給側發力與需求側管理相結合,增加住房市場有效供應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穩定住房市場供求關系,一方面保護了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抑制了市場投機炒作,將有效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針對大家關心的《意見》執行時間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購房者在3月25日前(含當天)有網簽合同、網簽認購書或者能提供相關銀行轉賬有效憑證的,可視同已發生交易,可按《意見》發布前的限購條件執行;3月25日之后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須嚴格執行《意見》規定。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 -
- 熱點資訊
- 24小時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