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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互聯網營銷迎整頓 劃十道違規“紅線”
2023/4/15 10:36:46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銀保監會21日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22年第四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并轉送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2189件。 近年來,與互聯網營銷相關的銷售糾紛數量顯著增銀保監會21日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22年第四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并轉送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2189件。
近年來,與互聯網營銷相關的銷售糾紛數量顯著增加,而保險機構和代理人被處罰事由中,涉及“自媒體”“公眾號”“朋友圈”“抖音”等關鍵詞的案例,也顯著增加。
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日前下發《關于開展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4月3日起,各保險機構就互聯網營銷宣傳開展為期三個月的自查整改工作。《通知》明確自查整改主體主要為保險機構和個人從業人員,并針對銷售人員的互聯網營銷行為劃定十類違規“紅線”,自查范圍覆蓋自媒體平臺和群組。
具體來看,十道“紅線”包括:自行編發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信息,發布或轉載的內容未經機構統一制作;未經公司審批或授權,發布展示公司形象、介紹保險服務、普及保險知識、宣傳保險理念等內容;違規承諾收益或承擔損失,發布通過各種名義和形式給予或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其他利益的內容;進行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片面宣傳或夸大宣傳的內容;發布內容中使用易與銀行理財、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相混淆的描述;片面比較保險產品價格和簡單排名的內容;誤導性解讀監管政策的內容,或使用、變相使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或形象進行商業宣傳的內容;未經公司允許發布增員廣告,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增員的內容;擅自組織、安排或委托他人通過轉發信息、咨詢答疑等形式開展互聯網營銷宣傳;除自媒體平臺外,在微信群或其他互聯網平臺的聊天群中發送違規信息等。
監管觸角不斷下延,合規管理更進一步。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早在幾年前,各公司就已對一線銷售人員的互聯網營銷行為作出約束,除了公司統一的互聯網平臺營銷賬號外,個人賬號均屬不合規。但業內人士坦言,合規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保險行業營銷人員數量眾多且分散,給監管帶來一定挑戰。
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合規展業應成為行業共識。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聯席合伙人陳勁松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保險銷售誤導屢禁難止,不僅會降低保險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任,也不利于消費者主動消費養成和權益保護。在當前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個人營銷體制改革以及消保新規的全面貫徹落實的大背景下,保險機構宜轉變發展理念,優化完善現有營銷體制,持續加強業務經營合規管理,不斷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記者 胡恩燕)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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