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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地方政府預決算公開細化到項
2014/3/19 15:57:4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財政部:地方政府預決算公開細化到項“財政是庶政之母,公開財政資金的來源和使用去向,是地方政府應盡的職責。地方預算信息公開,是接受監督最有效的方式,最有力的反腐措施。”財政部昨日在官網發布通知,要求地方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并對今年的公開做出具體規定。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的時限通常為預決算批準(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按照今年地方召開兩會的時間推算,公開時間窗口已經臨近。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財政部發出通知,也預示著今年財政公開力度將大于以往,不斷向打造陽光財政目標靠近。
公開范圍擴大
通知對公開的主體做了要求,除涉密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都應當公開部門預決算。所有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支出的部門和單位都應公開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決算。
對于公開的內容,通知明確,一是政府預算,應將經同級人大批準的政府預算報告、報表,以及相關說明全部公開;二是部門預算,應將同級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表全部公開,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三是“三公”經費預算,各級財政部門公開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四是決算公開原則上參照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其中,“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要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通知還明確,要妥善處理部門預算中的涉密信息。對部門預算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開。對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在支出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區分處理,創造條件將不涉密內容公開。同時,為便于公眾理解,還應公開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數據增減變化的情況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
強調“亮細賬”
針對社會各界對地方預決算公開越來越高的期望和呼聲,通知強調,今年要進一步細化地方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政府預決算全部細化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細化到具體項目。
對于地方部門預決算,通知要求,今年一方面要擴大公開范圍,除涉密部門外,地方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另一方面也要細化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除涉密內容外、部門預決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逐步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研究將部門決算按經濟分類公開。
此外,要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通知明確,地方預決算公開的時限為預決算批準(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每年集中時間將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向社會公開,力爭一天內公開完畢,各省原則上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三公”經費預決算隨同部門預決算一并公開。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公開應當以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等為主要形式,保持長期公開狀態。同時,要在同級政府或財政部門門戶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方便查詢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