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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遠被劫貨輪巨額贖金或由保險公司埋單
2009/11/28 13:59:0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遠被劫貨輪巨額贖金或由保險公司埋單索馬里海盜給航運界再出難題
10月20日,位于北京建國門內大街的交通部異常繁忙。讓他們牽掛的,是遠在印度洋上一艘被海盜劫持的中國貨船“德新海”號。
此前一天,中國船東協會確認這艘隸屬于中遠集團下屬公司青島遠洋的大型干散貨船,于19日在印度洋被海盜武裝劫持,船上有25名中國船員。
這已經是四年來第九起我國船舶被海盜劫持或襲擊的事件。
對事件中的受害方 中國遠洋集團來說,船員的安全、可能產生的損失是他們最擔心的。該公司負責保險理財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被劫持的貨輪已經投保。集團每年為旗下三百多艘船投保的保費預計4000萬美元以上。而這艘投入使用不足兩年的貨船估值在3000萬美元以上。據了解,目前亞丁灣水域被劫船只支付贖金平均150萬-180萬美元之間。
而有專家表示,正是船公司支付贖金給索馬里海盜的做法使得后者胃口越來越大,贖金從最初的10萬美元左右到2008年烏克蘭軍火船被索要2000萬美元。除了貨輪,超級油輪、豪華游艇等都成為海盜的目標。
索馬里海盜對亞丁灣乃至印度洋廣闊水域的騷擾令國際航運業增加了不確定性。事實上,正是無組織的狀態造成了制度缺失,從而導致交易成本高昂。一方面是1991年索馬里內亂以來國家陷入無政府狀態,一方面是打擊海盜的各主權國家面臨著一種“囚徒困境”——確保海上運輸安全某種程度上屬于全球公共品,各國都想搭便車造成公共品供應不足。
作為一種古老職業的海盜,早在古羅馬時期就被西塞羅稱為“人類的敵人”。兩個多世紀前西方殖民過程中曾經視海盜為合法存在者。這也是人們熟知的加勒比海盜的黃金時代。而20世紀以來,“海盜罪”已成為國際法中的一種嚴重罪行。海盜職業的“復興”某種程度上也表明關于打擊海盜的國際制度亟須做出重新安排。
毫無疑問,中國與非洲的貿易、中國自身的石油運輸暢通都需要海上通道的安全。相關利益方共同談判解決索馬里海盜問題應該盡快提上議事日程。
巨額贖金誰埋單
雖然貨輪被劫持,令中遠集團慶幸的是該船已經投保。中國遠洋集團旗下航運公司負責保險理財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集團旗下三百多艘船都買了兩重保險,包括船舶險和船東責任險。
該負責人指出,船舶險是保障船舶財產價值的,船東責任險則是對船員的安全進行保障。如果海盜劫持了船舶,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船公司通常按照船舶估值來進行一年的投保。
“我們最大的船,一年的保費約50萬美金。”該負責人稱,中遠集團一年為旗下三百多艘船投;ㄙM預計在4000萬美元以上,僅中遠集運一家航運公司一年的保費就達2000多萬美元。“有個數據,去年全國大小船舶投保的金額在25億人民幣。”上述負責人稱。
中遠歷年的巨額投入,終于“派上用場”。
記者從公開資料了解到,被劫持的貨輪“德新海”號由江南造船廠所造,系該廠百年船塢舊址建造的最后一艘船。“德新海”為7.6萬噸散貨船,2007年12月28日下水,2008年交付中遠集團。
這樣一艘7.6萬噸的新船,目前的市場估值約在3300萬美元左右,合同造價很可能更高。2008年6月中海集團與江南船廠也簽訂了八艘同噸位的船型,每艘造價高達5350萬美元。
資深老船長、山東海豐前任總經理王榮亮認為,像這類新船,價值很高,棄船的可能性很小,中遠極可能選擇交付贖金以求人船平安歸來。據悉,2008年9月17日,中外運香港公司的一艘貨船就曾被索馬里海盜劫持,最終交付贖金才獲脫身。
實際上,船公司交付的贖金,并不是船公司掏的,而基本上都是從保險公司腰包中掏出。“國際上有種說法,贖金屬于非法,船公司若選擇交贖金,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前述中遠集團保險理財部負責人表示,可實際情況是若船公司棄船,保險公司所賠付的船舶價值要遠高于海盜勒索的贖金,“所以保險公司通常私下協商以贖金換船”。
“我們的船買國內國外保險的都有,基本上按照船舶注冊地來購買。”前述中遠集團保險理財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國內注冊的船舶都是在國內購買保險。“德新海”號屬于在中國注冊,則其保障交由中國保險公司負責。
此番“德新海”號出事,是由國內哪個保險公司負責?
王榮亮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做船舶險、船東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沒幾個,有 中國人保公司、大地保險、平安以及一些小型的保險公司等,但后來大地和平安都相繼退出,中國人保幾乎壟斷了這一市場。“國內老牌的、大型的船公司,一般選擇中國人保公司。”王榮亮說。
對這次可能的贖金支付是否由中國人保負責,中遠內部多位人士均表示不知情。20日,記者就此向人保方面相關負責人多方求證,均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拷問應急機制
或許,此時探究巨額贖金問題還有點早。
中國船東協會副會長許貴斌當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目前海盜還沒有提出索要贖金的要求。”
對此,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徐飛彪向本報解釋道:“現在距離‘德新海’輪被劫持并沒有多少時間,正是國際護航艦隊進行密集搜救和密集打擊的一個階段。同時,事發地點離開索馬里海岸約1000海里,海盜也需要時間轉移船只和被劫持人員。如果現在提出要求,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藏身地點。”
路透社20日的報道也透露,“索馬里海盜告訴路透社,這艘船可能被帶往海盜據點哈拉代雷或霍比亞。”
雖然索馬里海盜尚未提出索賠要求,但徐飛彪認為,對索馬里海盜來說經濟要求還是最主要的。他說,與東南亞地區制造“幽靈船”的海盜相比,“索馬里海盜相對比較‘厚道’,只要得到贖金,被劫持人員的人身安全不會有太大問題。今年以來,索馬里海盜共劫持了300多名人質,其中有4人被殺(主要由于反抗),這個比例相對較低。”
目前中國在亞丁灣的護航艦隊正兼程趕往事發地點。與此同時,許貴斌告訴本報:“政府部門正在就情況展開調查,并積極采取一些措施”,20日整個下午,交通部海上搜救中心及相關部門都在開會,探討應急方案。
據許貴斌透露,目前在交通部忙碌的眾人,各自有分工。如中遠集團與船東協會密切聯系,搜集各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時間向交通部報告,交通部的海上搜救中心則主導處理這類突發事件。“解決方案也是由交通部去制定的”許貴斌表示政府正就情況展開調查,并積極采取一些措施。
在徐飛彪看來,如果中國政府能出面協調各方關系,將有助于事件的解決。他認為,無論如何“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針對越來越頻繁的海盜威脅,有人提出是否應該由國家制定安全長效機制。
“安全長效機制的制定,政府主管部門實際能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交通部水運科研所副主任羅洪波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在廣袤的遠洋海域執行政府所謂的保障安全的措施,實際上作用極其有限,一方面管不及,另一方面沒法管,還不如各船公司制定自己的遠洋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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