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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中國汽車行業新規/新政策前瞻
2015/2/6 8:33:1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買新車稅款繳納將更合理。自2月起,我國一系列法規實施,包括《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汽車購置稅繳納將參考市場價格征收,不再單一參考廠家指買新車稅款繳納將更合理。自2月起,我國一系列法規實施,包括《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汽車購置稅繳納將參考市場價格征收,不再單一參考廠家指導銷售價格,消費者或將受益。與此同時,兒童安全座椅將納入強制檢驗檢疫范圍,強化兒童安全座椅的建議強度。
購置稅納入經銷商價格體系
《辦法》規定,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在最受關注的計稅價格方面,《辦法》指出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確定。
不過,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管理辦法尚未最終制定發布。
新《辦法》與老版本相比,最大的區別便是完善市場價格的動態管理,加入了經銷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這意味著,除了車企公布的車輛指導零售價,車輛在終端銷售的價格也納入了參考范圍,進一步完善了參考價格的實際意義。消費者在繳納購置稅方面,可得到一些實惠。
與此同時,新《辦法》規定了三種退稅情況,擴充了退稅的范圍。其中包括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在此之前,車輛購置稅僅限于“因質量原因、公安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情形”。
也就是說消費者今后無論何種原因退車,均可申請退還購置稅。不過,具體的退稅金額標準,是自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納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不足一年將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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