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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局長: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負起責任
2015/3/10 8:34:1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3月9日消息,今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今日回應媒體關于此前工商總局有關阿里售價的調查稱,工商總局正在積極推進電子商務立法,但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切3月9日消息,今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今日回應媒體關于此前工商總局有關阿里售價的調查稱,工商總局正在積極推進電子商務立法,但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網店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的監管。
此外張茅還表示,假冒偽劣確實是群眾非常關心的問題,涉及每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保護知識產權。互聯網交易平臺要擔負起重要的責任,網絡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規矩來辦,也要講誠信、講信用,也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商品七天之內可以無理由退貨,鮮活食品等除外。
以下是其采訪實錄:
北京青年報北青網記者:國家工商總局此前發布了一項“2014下半年網絡交易定向監測結果”,淘寶正品率為37%,此后阿里巴巴曾經和工商總局之間發生爭議。請問張局長,互聯網企業發展和監管制度之間是否存在原則性的矛盾,在網購已經成為社會新常態的今天,工商總局在規范網購市場方面將會采取哪些新的措施?
張茅:互聯網的發展很快,確實改變了人們的觀念,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打破了時空的概念,使世界變得更小了,像網絡交易是一種新的業態,而且發展迅速。去年一年,我們統計網購的數量達到了27898億,達到了社會商品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就是說,我們日常消費中10%是通過網購來的,而且還是以30%-40%的速度在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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