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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汽車經銷商銷售已召回汽車 被判消費欺詐“退一賠一”
2015/4/25 8:33:1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一輛已因質量缺陷被宣布召回的三菱歐藍德越野車,仍被銷售商以近25萬元的價格賣了出去,車主發現問題后起訴。日前,法院終審判決銷售商構成消費欺詐,“退一賠一”。記
一輛已因質量缺陷被宣布召回的三菱歐藍德越野車,仍被銷售商以近25萬元的價格賣了出去,車主發現問題后起訴。日前,法院終審判決銷售商構成消費欺詐,“退一賠一”。記者了解到,應召回的汽車未召回而繼續賣出最終被判消費欺詐,之前尚無先例,本案屬于全國首例。
2013年9月28日,王先生以249800元的價格從天津中進沛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歐藍德JE3A2693型號的越野車。
2013年10月9日,中進沛顯公司協助王先生辦理了機動車注冊登記,王先生所購車輛的車架號為JE3AZ6935DZ001005。
王先生上了車輛保險,共花費車輛購置稅22700元、車船稅225元、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險保險費1100元、機動車輛綜合險保險費10752元,共計34777元;中進沛顯公司還收取了王先生上牌費近千元。
這輛車王先生剛開不久就感覺方向盤有問題。開了三個多月后,中進沛顯公司通知他,稱這輛車應當被召回,但尚未更換缺陷組件。
2013年11月28日,王先生又反映到工商局。工商局相關材料顯示,王先生表示,他的歐藍德車方向盤轉向發沉,快速時剎車方向盤鎖死,要求檢測,若有質量問題要求換車。
2014年2月23日,王先生向天津市當地消協投訴。經多次調解,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此,王先生將中進沛顯公司起訴到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王先生認為中進沛顯公司的銷售行為構成欺詐,應為其退車,并按照消法規定作出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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