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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價格壟斷被罰3.5億 下一家處罰企業會是誰?
2015/4/25 8:33: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因限制經銷商折扣幅度等涉嫌壟斷行為,江蘇省物價局23日公布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南京、無錫、蘇州三地多家經銷商罰款共計786.9萬元。奔馳公司官方聲明完
因限制經銷商折扣幅度等涉嫌壟斷行為,江蘇省物價局23日公布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南京、無錫、蘇州三地多家經銷商罰款共計786.9萬元。奔馳公司官方聲明完全尊重、誠懇接受處罰決定,并將立即遵照執行,與此同時,通過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并已獲得執法機構的認可。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表示,根據我國汽車市場的競爭與壟斷狀況,針對整車銷售和售后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將長期開展。奔馳案之后,下一家處罰的對象將很快對外公布。
有業內人士稱,執法部門多次強調過,中國的反壟斷執法并非“內外有別”,因此,下一家“領單”企業不排除是合資及自主品牌的可能性。
本次奔馳案處罰決定是江蘇省物價局按照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要求做出的。此次對奔馳公司的罰款額是我國汽車業反壟斷開展以來的最高罰單,也創造了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單個公司縱向壟斷行為處罰的最高紀錄。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馳公司銷售區域經理對奔馳E級和S級整車設置“零售指導價”,通過電話、口頭通知或經銷商會議等形式,多次明確限制南京、無錫、常州、蘇州等多地經銷商銷售E級車的優惠幅度。據了解,涉案江蘇多地經銷商銷售2013款國產奔馳E級車優惠幅度不得超過奔馳公司零售指導價的一個固定比例,2014款國產奔馳E級車優惠幅度不得超過零售指導價的另一固定比例。對于S級車,則基本上全面禁止低于指導價打折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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