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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新政 首套房首付20% 二套房30%
2015/5/30 8:33: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015年5月29日最新消息,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6月1日起對于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2015年5月29日最新消息,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6月1日起對于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對于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通知指出,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
各單位:
為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的規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
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解讀
一、此次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此次貸款政策調整,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精神,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
二、此次貸款政策調整,涉及首套自住住房的內容是什么?
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為首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請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不再按照房屋性質和套型建筑面積區分首付款比例和貸款額,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即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8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三、此次貸款政策調整,涉及第二套住房貸款的內容是什么?
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的,為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時,借款申請人須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不含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即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70%。
對于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第二套住房其它貸款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此次貸款政策調整的受益人群是什么?
此次貸款政策調整,主要受益人群是購買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繳存職工。例如:借款申請人雖然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或個人住房貸款,但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名下無住房,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借款申請人名下有一套住房,為改善住房條件再次購房的,不再設定現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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