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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首次將事業合伙人制度應用到物業業務上
2015/6/28 8:33:3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6月26日下午,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董事于6月23日審議通過了《關于物業服務市場化發展及建立事業合伙人機制的議案》,同意萬科物業業務通過市場化道路及6月26日下午,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董事于6月23日審議通過了《關于物業服務市場化發展及建立事業合伙人機制的議案》,同意萬科物業業務通過市場化道路及引入事業合伙人機制。
萬科稱,萬科物業業務未來幾年新承接項目將大部分來自非萬科開發的樓盤,但原則上不承接與萬科自身在售樓盤存在直接競爭關系的在售項目,同時鼓勵萬科物業業務通過并購與合作實現快速增長。
至于事業合伙人機制,萬科表示,只面向萬科物業體系員工。由從事萬科物業業務的境外或境內主體面向萬科物業員工參與設立的一個或多個持股主體增發10%的股份,每股認購價格為專業估值機構做出的估值。
其中3.3%的股份在2015年內分配給物業員工,剩余6.7%的股份暫不明確到個人名下,未來在滿足設定的考核指標后,再轉讓給物業員工,剩余6.7%股份的具體激勵方案由董事會授權董事會主席或其授權人士批準。
據了解,萬科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宣布啟動股權激勵、項目跟投等領域的地產事業合伙人制度,在全國上市房企中開先河。截至2015年1月27日,由萬科員工組成的盈安財務顧問企業增持萬科A股股份494,277,81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8%。
此次,是萬科首次將事業合伙人制度應用到物業業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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