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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Uber又被“約談” 不到兩個月查處千輛專車
2015/7/27 8:34:3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7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交通執法總隊等8部門約談滴滴快的、Uber等專車平臺負責人。這是繼今年6月2日以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北京市交通委對專車7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交通執法總隊等8部門約談滴滴快的、Uber等專車平臺負責人。這是繼今年6月2日以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北京市交通委對專車平臺的第二次約談,此次約談中北京市交通委對專車平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更加嚴厲的定性。
在6月2日約談時,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查處非法運營專車車輛963起,涉及滴滴專車平臺從事非法運營車輛207起。然而,到7月23日第二次約談時,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共查處非法運營私家車、租賃車2147輛,涉及“滴滴專車”平臺1211輛,涉及“優步”平臺170輛。
也就是說,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執法總隊僅在北京就查處千余輛滴滴專車。
對此,滴滴快的、Uber負責人均表示,將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自查整改,開展合法業務,接受政府部門的日常監管。
除了北京,專車平臺在上海亦受重挫。7月17日,上海開展全市范圍大規模網絡“專車”非法客運專項整治行動,僅當天一天,就查獲涉嫌非法客運的車輛15輛。
上海對專車的整治活動的具體處罰措施也十分嚴厲,駕駛員相關信息會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已立案查處的專車駕駛員的違法情況將被通報給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將被通報給所屬街道。
對已查處的非法客運網絡專車,執法部門將依據《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和《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對網絡平臺罰款10萬元、對當事人罰款1萬元并暫扣駕駛證3-6個月。
去年底至今,上海已經查處202輛非法客運網絡專車,都是按照上述標準處罰。
監管部門對專車的監管似乎正在收緊,這與此前專車行業對目前政策的理解有所分歧。
今年6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車企業代表和滴滴快的聯合建設的“上海出租車信息服務平臺”正式上線運行。這次合作一度被解讀為,第三方打車軟件與政府的一次破冰行為。
滴滴快的總裁柳青此前也對界面新聞表示,與上海的合作非常順利,滴滴快的在做的事情是中國老百姓的剛需,政策上短期的障礙不是太大的問題。怎樣用大數據改善交通狀況、節約路面資源,是交通委層面關心的,也是滴滴快的和政府合作的很好的契合點。
中金公司此前預計,中國潛在的專車市場規模達4205億元,但在政策監管方面,專車作為新興業務在中國仍然處于監管的灰色地帶。根據易觀智庫的數據統計,2015年5月,滴滴專車、Uber和神州專車分別以86%、17%和8%的覆蓋率占據中國專車市場的前三名。
除了6月2日約談滴滴專車時所指出的,專車平臺使用私家車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北京市交通委還認為,滴滴快的、Uber等專車平臺存在逃漏稅、違規發送商業性短信息和發布廣告等違法行為。
滴滴快的目前并不能即時向乘客提供發票,滴滴打車App顯示,發票需乘客在App上提出申請,再由公司郵寄。滴滴專車、快車的發票,均需累計金額滿200元才能包郵寄送。
而Uber在乘客付款后,會向乘客郵箱發送電子收據。若乘客需商用發票,要填寫詳細信息,Uber方面才會寄送發票。Uber方面同時指出,由于人民優步是一項非盈利性的互助型拼車服務,無法提供商用發票。
北京市交通委要求滴滴快的、Uber等平臺,停止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的行為并限期整改,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法合規經營。
北京交通廣播官方微博7月23日稱,北京目前對非法運營的專車主要處罰依據為《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和《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除對違法車輛進行暫扣外,涉事司機將根據情節被處以3千元到2萬元不等的罰款。一旦發生群體聚集、暴力抗法等行為,將立即通知專車運營平臺負責人到場,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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