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監管快遞市場 關鍵在可執行性
2015/11/18 8:33:1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快遞條例》正式面向公眾征求意見。作為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快遞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對市場監管的立法已是當務之急,但需要充分考慮到法律的可執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快遞條例》正式面向公眾征求意見。作為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快遞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對市場監管的立法已是當務之急,但需要充分考慮到法律的可執行性。
據國家郵政局發布的消息,我國今年快遞業務總量預計要達到200億件,比“十二五”初期增長8倍。可以說,快遞行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匹黑馬。但也需要承認,我國快遞行業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快遞企業存在粗放管理、基礎設施滯后、政策法規體系不完善及寄遞渠道安全風險等問題。
對此,10月中旬,國務院審議通過了《關于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除了提出支持快遞行業發展的幾大舉措,還提出到2020年,中國快遞市場規模穩要居世界首位,基本實現鄉鄉有網點、村村通快遞,快遞年業務量達到500億件,年業務收入達到8000億元。
要想達到如此規模,一方面在電商蓬勃發展的當下,要讓快遞這匹黑馬吃夠草,同時要套上韁繩。也就是進行相關立法,以促進和規范快遞業健康發展。征求意見稿公布,有其必要性。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在強化用戶信息安全的同時,也從用戶和快遞企業兩方面對快件安全作出規定,且規定了快件損失賠償等規則。這意味著,將市場主體的責任與義務納入法律范疇的同時,還為目前行業亟待解決同時也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問題給出相關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不但全面,且符合時代要求。
但在法律頒布后,其可執行性是否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執法難度,讓執法者更容易、更全面、更及時地進行監督管理,是保證市場的公平和健康發展的關鍵。
如在征求意見稿發布后,網友爭論較多的是對于快件處理方法不當的懲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它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存在的問題是,當快件的分揀過程不在公共場合進行、不經公眾監督的現實情況下,上述規定能否得到切實執行。
另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對于快遞企業未定期銷毀快件運單,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將沒收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而在實際執行中,上述相關規定也可能存在調查、取證等困難,而無法達到常態化的監督、管理。
當然,在可執行性方面,征求意見稿也規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監管部門以抽查的方式主動出擊,以保障相關規定得以落實,確實是一個有效的辦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快遞行業發展仍將保持較快的速度,規模也會逐步擴大,規模相對固定的監管部門可能會面臨迅速膨脹的巨大市場。所以,快遞行業仍期待一個常態的、低成本的監管模式。
快遞黑馬,要喂之草、要攬其韁,立法監管是必須,可執行性是關鍵。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