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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運行法規進入最后審批流程 最快將在2015年底完成
2015/12/22 8:32:4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隨著消費類無人機市場進一步擴大,空域安全成為無人機監管一大問題。對于空域管理,各國都有不同劃分界定的標準,美國、加拿大和澳洲對于無人機管控相對來說更為寬松,隨著消費類無人機市場進一步擴大,空域安全成為無人機監管一大問題。對于空域管理,各國都有不同劃分界定的標準,美國、加拿大和澳洲對于無人機管控相對來說更為寬松,一般個人使用消費類無人機無需相關部門批準核飛。雖然消費無人機在國內使用相對嚴格,但由于難于檢測控制,還是存在不少“黑飛”的情況。
日前,巴德學院公布一組檢測數據,使得無人機飛行安全再度成為眾人關注話題。
根據這組數據顯示,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9月12日期間無人機和遙控飛機與民航共發生了327起危險接近事件,其中28次導致航班為了避免與無人機相撞而改變航線。
報告稱:“我們的發現表明事故多發在人為駕駛航班密集且無人機禁飛的區域。2/3的事故在當地時間上午10點至下午6點間發生。”同時,排名前10的事故多發城市為人口超過20萬的大都市,例如紐約、洛杉磯等。
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執行秘書長、無人機管理辦公室主任柯玉寶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外對于無人機安全飛行監管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從法律法規層面劃分可飛空域并且完善落實飛行批準規定;二是推廣針對輕小型無人機的飛行監管服務系統,實時監控空域內無人機的飛行情況。今后逐步向實名制購買過度。
國內無人機法規即將落地
目前,消費類無人機很大一部分市場在美國,除了技術層面的原因,還因為美國對空域管制比較寬松。
根據美國空域管理規定,低于700英尺或者1200英尺的高空為G類空域,在此類空域中飛行無需申報飛行申請,飛行安全由飛行員自己負責。
而國內暫時不具備G類飛行空域,任何高度的飛行器在使用之前皆需向相關飛行部門申請并且在批準空域內飛行。
目前,無人機相關法規分別涉及對于操作者、適航領域以及航空器運行運載三個方面規定。
2013年10月18號,民航局出臺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對于飛行器操作者有明確規定。但后兩部分國內暫時還沒有適用于消費級無人機的法規,隨著無人機進一步普及,法規也進一步完善。
柯玉寶告訴記者,關于無人機的運行法規,正在走最后的審批流程,“最快將有可能在今年底完成”。
同時,民航局也在推進無人機的適航標準,推出時間也許緊挨運行法規,“估計2016年年初會推出”柯玉寶說到。“這兩項法規說白了就是無人機的交通規定,對于消費類無人機,7公斤以下,不在重點人口稠密區管控沒那么嚴格,如果在人口稠密區管控會比較嚴格,當然也要申報相應飛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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