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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國銀行業的影響因素及發展趨勢分析
2016/4/6 10:46: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 監管手段不斷加強,監管環境不斷改善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并促進市場的有序競爭,銀監會與其它監管機構頒布了一系列政策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 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應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除建立三會一層基本組織結構外,引進1、 監管手段不斷加強,監管環境不斷改善
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并促進市場的有序競爭,銀監會與其它監管機構頒布了一系列政策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應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除建立三會一層基本組織結構外,引進包括獨立董事、外部監事、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等制度并要求建立獨立內部稽核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及程序。
(2) 風險及內控管理。銀監會制定包括《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在內的一系列風險、內控管理的指導意見,旨在促進商業銀行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完善貸款五級分類、風險評級系統、信貸審批、盡職調查等工作,并在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的同時重視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理。
(3) 資本充足率。2012 年 6 月 7 日,銀監會參考巴塞爾協議 III 制訂下發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資本充足率要求。
(4) 法定存款準備金比率。 2010年人民銀行連續 11 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2011 年至 2012 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2015 年,人民銀行本年共 5 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2015 年 10 月23 日,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 0.5 個百分點,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準備金率 0.5 個百分點。調整后大型金融機構為17.00 %,中小機構為 13.50%。
(5) 一般準備。自 2005年7月起,財政部規定我國商業銀行須按監管要求在稅后計提一般撥備,一般不少于銀行的風險資產年末余額的 1%,以保障任何未經識別的減值,該規定的寬限期最多為 5年。
(6) 信息披露。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年報中加強信息披露。
(7) 我國銀行業監管機構將不時頒布并更新相關監管法規、規章,提高對商業銀行風險的管理能力,保證我國銀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 利率管制已放開,趨向于市場化風險定價
存貸款利率過去由人民銀行制定并受其管制。近年來,伴隨銀行業加快改革步伐,人民銀行也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開了對利率的管制,逐步走向市場化。
從2004 年10月29 日起,國內商業銀行可以在人民銀行制訂的基準利率基礎上,適當自行調整人民幣利率。2012 年 6 月 7 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 2012 年 6月 8 日起:(1)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 1.1 倍;
(2)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 0.8 倍。2012 年 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7 倍。2013年 7月19日,人民銀行宣布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包括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對農信社放開貸款利率上限,同時維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變。取消貸款利率下限后,銀行將加大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以平衡收益,或將加劇企業貸款利率的兩極分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的要求。2015 年 10 月 23 日,人民銀行宣布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并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這標志著我國的利率管制已經基本放開,利率市場化進入新的階段。
利率管制的基本放開,對優化資源配置具有重大意義。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利率的價格杠桿功能將進一步增強,推動金融資源向真正有資金需求和發展前景的行業、企業配置,有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特別是在當前我國經濟處在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時期,放開利率管制可更好的讓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為國家支持的行業、企業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務,并改善社會的融資環境,減少“融資難、融資貴”等阻礙實體經濟發展的問題,有利于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進國家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2015年年度可分配凈利潤同比增長
3、 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黨的十七大將農村金融問題列入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強調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和創新。2007 年初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把農村金融作為整個金融工作的重點,并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2005 年以來多個中央一號文件強調縣域金融機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針對現階段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等問題,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在積極深化農信社產權改革、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同時,采取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限制的改革措施,將多元化所有制金融機構引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
2006 年12月,銀監會頒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實行“低門檻、寬準入、嚴監管”政策,引導社會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創業發展;2007 年 10 月,銀監會又將放寬準入的區域由原來的 6 省(區)擴大到全國 31 個省(區)。2006年,銀監會陸續頒布《關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團貸款指引》等規范性文件,支持金融機構對支農產品及服務的創新。
2008年 6月,銀監會頒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設立、跨區經營、新業務開展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統一規范。 200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的原則性意見。2009年 1 月,銀監會發布《關于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強調對涉農貸款實行由區別的信貸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農信貸投入力度。
2008 年,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跨區域投資發展實現重大突破。江蘇和浙江等省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戰略投資異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成功入股秦皇島城市商業銀行;常熟、張家港和天津濱海 3家農村商業銀行設立異地支行,一批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截至 2014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 23.6萬億元,占全部貸款的27.2%,同比增長約 13.0%。
隨著國家對農村經濟發展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農村金融改革措施的不斷深化以及農村金融監管環境的持續完善,農村巨大的金融市場正逐漸顯現,各類金融機構在農村的競爭將會日益加劇,新興的農村金融市場充滿了挑戰和機遇。
4、 小微企業信貸需求旺盛,市場空間巨大
自《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于 2005 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頒布實施以來,小微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最具生機與活力的群體,已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之一,其在產品技術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提高國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種種原因,中小微企業發展中遇到許多困難和問題;例如,傳統的“20%的大客戶創造80%利潤”觀念導致銀行貸款不斷向大客戶和部分行業集中,在帶來貸款信用風險高度集中和過度競爭的同時,客觀上難以再適應和滿足小微企業迅速成長所帶來旺盛的金融需求。
銀監會將小微企業貸款作為一項帶有戰略意義的變革,要求商業銀行轉變經營理念,并積極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建立適應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需求的各項運作機制。自 2005 年 7 月頒布《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起,銀監會陸續頒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辦法(試行)》以及《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等一系列小微企業貸款的規范制度,推進了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貸款工作已經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小微企業貸款呈現供需兩旺局面,發展前景看好。根據中國銀監會的統計,截至 2014年末,全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 20.7萬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為 23.8%,年末同比增長17.5%。
5、 銀行貸款仍是中小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
近年來,得益于我國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股票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業務急速增長。
2014 年全年社會融資規模為 16.46萬億元,比 2013年少8,598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增加 9.78 萬億元,同比多增 8,900 億元;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增加3,554 億元,同比少增 2,294 億元;委托貸款增加 2.51 萬億元,同比少增 396 億元;信托貸款增加5,174 億元,同比少增1.32 萬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減少1,285 億元,同比少增 9,041億元;企業債券凈融資 2.43萬億元,同比多 6,142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 4,350 億元,同比多 2,131 億元。2014 年 12 月份社會融資規模為1.69 萬億元,分別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多 5,486億元和 4,413億元。
從結構看,2014 年信托貸款、承兌匯票和外幣貸款占比有所下降,本幣貸款、委托貸款、企業債券和股票融資占比均有所提升,雖融資結構進一步優化,但貸款仍為最主要的融資渠道。人民幣貸款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 59.4%,同比高8.1個百分點;外幣貸款占比2.2%,同比低1.2個百分點;委托貸款占比15.2%,同比高0.5個百分點;信托貸款占比 3.1%,同比低 7.5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占比-0.8%,同比低 5.3個百分點;企業債券占比 14.7%,同比高 4.2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占比 2.6%,同比高1.3個百分點。
國內直接融資市場的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企業對間接融資的需求,但作為我國經濟主要融資渠道的銀行貸款,其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在比例上仍占絕對多數。相對于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從債券、股票市場上直接融資成本較高,其仍將以銀行貸款為主要的融資手段。
單位:億元
時期社會融資規模①人民幣貸款②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委托貸款信托貸款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2002年20,11218,475731175--6953676282003年34,11327,6522,285601-2,0104995592004年28,62922,6731,3813,118--2904676732005年30,00823,5441,4151,961-242,0103392006年42,69631,5231,4592,6958251,5002,3101,5362007年59,66336,3233,8643,3711,7026,7012,2844,3332008年69,80249,0411,9474,2623,1441,0645,5233,3242009年139,10495,9429,2656,7804,3644,60612,3673,3502010年140,19179,4514,8558,7483,86523,34611,0635,7862011年128,28674,7155,71212,9622,03410,27113,6584,3772012年157,60682,0359,16312,83712,88810,49822,4982,5082013年173,16888,9165,84825,46618,4047,75518,1132,2192014年164,57097,8163,55425,0705,174-1,28524,2554,350數據來源:相關數據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
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提供。
注:①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
②表中的人民幣貸款為歷史公布數。
③“-”表示數據缺失或者有關業務量很小。
6、 居民收入提高,零售銀行產品需求增長
近年來,隨著國內經濟的持續增長,居民收入不斷增加,對零售銀行業務的需求也呈現快速增長趨勢,這種趨勢未來仍將持續。2014 年我國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個人消費貸款余額為 15.37 萬億元,2005-2014 年的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4.11%。目前,我國零售貸款業務水平遠低于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水平,隨著個人財富的不斷增加、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財富管理業務等收費產品和服務預期將會有很大發展。
近年來國內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單位:元)
項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均復合增長率(2007-201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15,78117,17519,10921,81024,56526,95528,84411.1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1404,7615,1535,9196,9777,9178,8969,89213.25%7、 銀行間市場快速增長,發展空間巨大
我國銀行間市場包括銀行間外匯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貨幣市場、銀行間匯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場四個組成部分,自上世紀 90 年代中期以來增長迅速;銀行間市場中的新金融工具、衍生產品不斷出現,如:債券買斷式回購、債券遠期、利率互換、外匯遠期,外匯掉期及企業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等。根據人民銀行統計,銀行間同業拆借成交總金額由 2004 年的 1.5 萬億元增加至 2014年的37.7 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 38.05%;債券回購交易總額由 2004 年的9.31萬億元增加至2014 年的224.4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 37.47%。
伴隨著我國銀行業的不斷發展壯大,銀行間市場憑借其在人民幣匯率形成、利率市場化改革、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服務金融機構以及市場監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將擁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8、 行業競爭加劇,差異化發展趨勢顯現
目前,我國銀行業內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并存。截至 2014 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3家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5家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33家城市商業銀行,665家農村商業銀行,89家農村合作銀行,1,596 家農村信用社,1 家郵政儲蓄銀行,4 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1 家外資法人金融機構,1家中德住房儲蓄銀行、68家信托公司、196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30家金融租賃公司、 5家貨幣經紀公司、 18家汽車金融公司、 6家消費金融公司、1,153 家村鎮銀行、14 家貸款公司以及 49 家農村資金互助社。2014 年,5 家民營銀行獲批籌建,其中 1家開業,1家信托業保障基金公司設立。
自加入 WTO 后,我國銀行業于 2006 年底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2007 年 4月2日,首批改制外資銀行東亞(中國)、匯豐(中國)、花旗(中國)、渣打(中國)分別開業,并于 2007 年4月23 日正式向北京當地居民開辦人民幣業務。 2007年12月13日,首家外資村鎮銀行隨州曾都匯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正式開業。
截至 2012 年底,49 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在華設立 42 家外資法人機構、95 家外國銀行分行和 197 家代表處。37 家外資法人銀行、54 家外國銀行分行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30 家外資法人銀行、25 家外國銀行分行獲準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6 家外資法人銀行獲準發行人民幣金融債,3 家外資法人銀行獲準發行信用卡。截至2012年底,外資銀行在中國 27個省(市、區)、59個城市設立了機構,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覆蓋面和市場深度的總、分、支行服務網絡。在華外資 6+ 銀行業營業機構資產總額(含外資法人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為2.38萬億元,同比增長10.66 %;各項存款余額為 1.43萬億元,增長 7.74%;各項貸款余額為 1.04萬億元,增長6.23 %;流動性比例為68.77%;實現稅后利潤163.39億元;不良
貸款率為0.52%;外資法人銀行資本充足率為 19.74%,核心資本充足率為 19.25%從總體上看,在華外資銀行業營業機構主要指標均高于監管要求,基本面健康。
在外資銀行加速進入國內市場以及客戶對銀行服務要求越來越高的形勢之下,面對內、外部激烈的市場競爭,國內中小型商業銀行運用獨特眼光選擇潛在客戶和市場,采取符合自身特點的差異化經營戰略,將在最大限度滿足客戶需求的同時,獲得獨特的市場地位和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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