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解產能過剩任務艱巨 2020年煤電發展或達到峰值
2017/6/20 17:48:3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華北電力大學煤控課題組近日發布了最新研究報告《"十三五"電力行業控煤政策研究》。《報告》結合電力需求情景、在建煤電規模,展望了"十三五"煤電產能利用情況,核算了煤電產能過華北電力大學煤控課題組近日發布了最新研究報告《"十三五"電力行業控煤政策研究》。《報告》結合電力需求情景、在建煤電規模,展望了"十三五"煤電產能利用情況,核算了煤電產能過剩規模以及擱淺資產價值,提出化解煤電產能過剩的政策路徑。
化解產能過剩任務艱巨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表示,國家能源局日前對外發布《2020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促進煤電有序發展,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事實上,從去年起我國煤電過剩的問題就已經頗為嚴重,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不斷地對建設風險進行提示。2017年一季度的財報數據顯示,38家電企中,16家一季度陷入虧損,19家凈利潤同比有所下滑,重點發電企業煤電板塊已出現全面虧損。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行業發展與環境資源部改革處副處長張衛東表示,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電力供需分析報告均重點關注了煤電經濟性惡化和產能過剩風險。
針對煤電過剩問題,《報告》以"十三五"規劃提出的2020年11億千瓦煤電裝機規模來估計,2020年煤電過剩規模在1.4億千瓦,這意味著有約233臺60萬千瓦的煤電機組資產及其衍生價值將被擱淺。考慮初始投資、稅金以及稅后利潤三部分,經過核算擱淺資產總共價值2.45萬億元。進一步根據全國各地區2020年煤電產能過剩規模的差異,對各省(市、區)的煤電擱淺價值進行了估計,新疆、山西與山東三省的煤電產能過剩規模最大,對應的煤電擱淺價值也相應最多,均在2000億元以上,新疆甚至接近2500億元。
對于我國電力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產能過剩問題,權威機構與專家的看法高度一致。其中,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表示,電力產能過剩,不但大幅度擠壓了火電的資本收益,也對我國新能源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負面擠壓。實現能源低碳化,必須下大力盡快控制盲目上煤電,從現在煤電已經大量過剩的實際情況看,需要堅決停建、緩建一大批煤電項目,任何再投入都會造成新的系統經濟損失,而不會有任何系統效益產生。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表示,2017年電力體制改革步伐在加速,電力市場建設有望邁出關鍵一步,特別是《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使得樂觀人士可能會寄希望于通過市場競爭來形成煤電投資的有效機制。然而,如果煤電產能過剩從潛在風險到全面爆發的警示不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那機會成本之高將不可承受。而市場機制從形成到運行到真正發揮作用非朝夕之功,因此煤電去產能"不能等",更"等不起"。另一方面,近期國家能源局開展發電機組許可情況摸底所暴露出來的大量機組"無證運行"(高達全部煤電機組的10.6%)問題,更是進一步揭示了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任務的艱巨性。若無強有力、精準的調控政策,煤電去產能不可能落到實處。因此,必須在決心已下的情況下拿出"壯士斷腕"的氣魄強力去產能。
2020年煤電發展或達到峰值
《報告》認為,2017年至2018年是"十三五"電力規劃中期評估和修訂的時間節點,去產能工作必須與規劃目標調整工作同步。比規劃目標修訂更為基礎性的工作是建立全國規劃與省級規劃之間的總量平衡機制,并真正建立有約束力的項目核準總量控制機制。
課題組認為,煤電行業2016~2030年的發展空間峰值約為8.6~9.6億千瓦。具體來看,低速發展情景下,我國煤電發展空間預計在2016年達峰,峰值約為8.6億千瓦,維持4~5年平臺期后逐步下降。高速發展情景下,我國煤電發展空間預計在2020年達峰,峰值約為9.6億千瓦,隨后進入10年左右的平臺期。
國網能源院的一份最新研究報告也從滿足電量需求、滿足電力需求和滿足靈活性調峰需求三個角度研判了2020年的煤電裝機需求,結論是2020年煤電裝機的合理水平最高不超過9.8億千瓦。不再審批新的煤電項目的情況下,若全部核準項目建成投產,2020年過剩規模將超過2.2億千瓦。
睿博能源智庫針對煤電產能過剩情況指出,在高需求增長(年均增速4%)和政策裝機目標的情景下,2020年滿足了最大負荷后的系統備用率可維持在合理的15%左右;而在低需求增長(年均增速1%)和政策裝機目標下,2020年滿足了最大負荷后的系統備用率高達30%左右。同時,如果高需求增長沒有實現,那么相當大部分的新增煤電投資將成為擱淺資產;反之,在三產與居民側的能效投資則可更為有效地幫助中國優化電力需求。
嚴控新增煤電機組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表示,"十三五"煤電即便零增長也能基本滿足中國未來電力需求,應該從嚴落實國家已經出臺的政策,嚴格控制"十三五"期間新增煤電機組。
此外,通過對煤電項目的經濟性進行分析,不難發現,隨著清潔低碳發展政策的逐步推進,煤電項目的經濟性將遭到削弱。同時,如果所有在建項目順利投產,煤電項目的經濟性將遭到進一步重挫,尤其是新建項目較多的省份,部分省份煤電項目的內部收益率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甚至跌破零點。
專家認為,煤電調控的長遠方向是加快市場化建設,建立真正市場化的電源投資決策機制。然而,市場不是萬能的,不能簡單地交給市場,試圖靠競爭解決所有問題。解決投資決策盲目性,一方面要加強頂層能力建設,提高國家和跨區域、跨領域規劃的科學性和執行力度。同時,要加快市場監管機制建設,包括行業自律機制、科學預測和優化能力、信息共享能力和機制、必要的公開評價機制、各種利益相關方的參與機制等。最后,在市場有效競爭和長效監管機制完善之前,行政調控的底線不能放棄、放松。
《報告》建議,制訂定量化、可分解、可評價的煤電調控目標;升級執行"三個一批"煤電調控政策,取消全部不具備核準條件的煤電項目;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探索與構建電力型煤電機組的商業模式;選擇典型省份開展兩部制電價、輔助服務市場等綜合改革試點,為煤電逐步從電量型機組向電力型機組轉變設計適用的市場機制;穩妥推進電源投資機制由"計劃"向"市場"的模式轉變;"行政+監管+市場"的煤電調控政策組合拳。(中國工業報記者 曹雅麗)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