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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聯合發文進一步規范海運口岸收費
2020/8/6 13:41:16 來源:交通運輸部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9個方面明確了工作任務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9個方面明確了工作任務,目標是到2022年,科學、規范、透明的收費機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出口合規成本明顯降低。
9個方面分別是,進一步完善港口收費政策、建立海運口岸收費成本監審調查制度、規范引導船公司收費行為、加強船代貨代收費監管、規范港外堆場收費、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簡化收費模式試點、加強監督檢查等。
其中,在港口收費方面,《方案》明確,落實將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降低20%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進一步減并港口收費項目,研究將港口設施保安費并入港口作業包干費。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標準,進一步擴大船方自主決定是否使用拖輪的船舶范圍。
在規范引導船公司收費方面,鼓勵我國海運企業通過上下游融合發展和聯盟等方式,壯大國際物流業務,引入競爭實現運輸成本降低。
在加強船代、貨代收費監管方面,規范船代、貨代收費名稱和服務內容,推動精簡收費項目,進一步規范船代、貨代明碼標價行為。
此外,將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強化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現有清單全面梳理規范、動態調整,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外無收費。
《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地區要對照本行動方案主要任務分工和時限安排,制定具體方案,壓實責任,確保任務落地,取得實效。相關企業要切實承擔應有責任義務,積極發揮帶頭引領作用。相關行業組織要依法加強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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