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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來股份控制權轉讓對象易手 背后謎題待解
2020/8/10 15:37:35 來源:中國經濟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來股份曾于6月20日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林建偉、張育政與貴州烏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及《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中來股份8月10日發布公告,控股股東與貴州烏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議>、<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之解除協議》,解除之前雙方簽署的控股權轉讓相關協議,主要原因是“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投資等重大事項未能達成一致”。中來股份曾于6月20日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林建偉、張育政與貴州烏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及《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披露的信息內容詳細,涉及多項具體的工作安排,應該是各方經過多次深入溝通商談的結果。在公告中明確提出提一次股份協議轉讓履行的先決條件中,沒有提到雙方需要對公司經營管理、投資等重大事項達成一致,反倒是重點提了需要盡職調查以及需要貴州國資委的審批;而且,控股權、表決權即將出讓,怎么還會有需要雙方對經營管理、投資等重大事項達成一致的問題呢?
根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貴州烏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是貴州烏江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前身為貴州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烏江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同時也是國投聚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參股股東,而后者是本次交易的一致行動人嘉興聚力伍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這樣一個框架協議的簽署肯定是得到貴州烏江能源集團的認可的,而且一般來講,貴州省國資委很可能也是事先知曉此事;同時,一致行動人又是關聯公司,國投聚力預計在促成本次交易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貴州烏江能源集團官網上的介紹,公司的職能定位是四個主體,其中包括“清潔能源開發主體”。所以,控股收購中來股份,很可能是貴州烏江能源集團加強在清潔能源領域布局的重要步驟之一。(中來股份在網上互動平臺上回答投資者提問時曾表示,烏江能源集團在“十四五”期間,向國家能源局申報光伏電站2.48GW,未來每年預期有幾百個MW的增量發展)。
因此,在以上這些背景下,此次交易沒有達成,頗為意外。
證券市場周刊記者林依達曾于框架協議簽署后發表文章質疑中來股份的財務狀況。在公司2019年的年報中,長期應收款同比2018年增加了9.36億元,增幅高達234.6%;對比來看,中來股份2019年的營業收入同比增加了還不到8億元。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合計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為-5.98億元,而同期合并報表凈利潤合計為6.54億元,兩者相差12.52億元,嚴重不匹配。另外,存貸雙高的問題也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公司在2019年年報中以及在與資本市場的溝通中一直強調公司在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業務,但收入數據仍然按照背膜、電池組件及系統兩部分為主要口徑進行披露,為什么不披露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收入情況呢?
2019年9月至11月,林建偉夫婦合計減持3596萬股,獲得資金接近4.4億元,但為何林建偉夫婦的股票質押率仍然高達99%,錢去哪里了呢?
中來股份發布2019年年報時更換了服務9年的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今年7月公司財務總監李熾離職,這兩件事情都在今年發生,是巧合還是有背后其他原因?
綜上,我們不禁要問,貴州烏江能源取消交易背后的真實原因是什么?是否是發現了公司的重大問題(如果發現重大問題,能否披露一下)?上述財務數據背后的真實情況到底是什么問題?長期應收款明細能否披露?分布式光伏電站業務的收入明細是否可以公布?實際控制人去年9月份之后出讓股權的資金用途是否能夠解釋說明一下?
在公告控股股東與貴州烏江能源解除協議的同時,中來股份還公告了控股股東與杭鍋股份(002534)簽署《控制權轉讓框架協議》、《股份轉讓協議》、《表決權委托協議》,基本內容與之前和貴州烏江能源簽署的類似,主要不同點是第一次轉讓的價格,由7.9181元/股變為9.9元/股。作為中來股份的控股股東,交易價格的上升當然是好事情,但作為交易另一方的杭鍋股份,真的有必要溢價這么多來收購控股權嗎?真的認為貴州烏江能源的退出只是“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投資等重大事項未能達成一致”嗎?中來股份的真實財務狀況是否已經查清楚?
希望中來股份和杭鍋股份都能給各自的小股東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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