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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
2020/12/20 13:36:1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央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第18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近日,央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第18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公告》指出,智能化服務的廣泛應用,正在深刻、持續地改變公眾的生活消費方式。在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的同時,保障公眾現金使用需求、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是人民銀行長期面臨的重大課題。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問題總體得到緩解,但仍有一些商戶、機構等主體對自身在現金收付中的責任和義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識誤區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戶體驗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現金等現象。
特別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對現金收付環境又產生了新的影響,拒收現金問題有所反彈:一是部分醫療、出行、水電煤氣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普通生活消費等領域由原本的“面對面”線下場景逐步變為線上辦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現場服務;二是“非接觸式”等新消費模式很多沒有考慮現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群體特別是老年人消費及支付障礙;三是一些商戶服務人員熱衷于引導顧客安裝APP、關注小程序,容易產生歧視、排斥現金情況。
“為解決上述問題,人民銀行綜合現行商業模式、支付方式、管理要求等,發布第18號公告,旨在進一步普及現金收付規范要求,促成社會各界達成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共識,共建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央行將強化日常監管,通過暗訪巡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摸底排查。建立違法主體名錄庫,重點跟蹤、持續整治。深入研究現金流通環境發展規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針對性,提升整治效果。同時暢通投訴、舉報各類渠道,及時回應公眾反饋。對涉及公共服務、民生以及公眾關注度高、影響范圍大的拒收現金主體,要嚴肅整治。
消費者現金被拒收時應如何維權?前述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記者 向家瑩)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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