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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蜂堂油菜花粉不合格 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公司再因食安問題被罰款
2021/7/23 14:43:15 來源:中國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2021年7月19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出天貓慈蜂堂2021年7月19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出天貓慈蜂堂官方旗艦店(經營者為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慈蜂堂油菜花粉(標稱生產日期2021年3月5日,250g/瓶)霉菌不合格,檢驗結果為1100CFU/g,標準值為≤200CFU/g,被罰款5000元。
經調查,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該批次不合格慈蜂堂油菜花粉50瓶,銷售10瓶(其中9瓶為本次抽檢樣品),庫存40瓶,生產者已采取召回措施,召回1瓶。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5日對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經調查,該企業從蜂農處購進原料花粉,蜂農銷售的原料花粉霉菌超標,且生產過程不能將其徹底殺滅,造成該批次產品霉菌項目超標。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慈蜂堂油菜花粉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但鑒于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能夠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執法調查,銷售產品全部召回(抽檢樣品除外),沒有造成社會危害,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作出沒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生產的慈蜂堂油菜花粉41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1元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1〕120號)。
此前,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因蜂蜜不合格被罰款2萬元。
2020年7月7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檢驗,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天貓慈蜂堂官方旗艦店(經營者為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東北黑蜂雪蜜(標稱生產日期2020年2月12日)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9日對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東北黑蜂雪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對黑龍江小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438.3元并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0〕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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