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豉油皇鴨掌抽檢不合格 東莞市楠翔食品被罰款50000元
2021/8/13 11:28:15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54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24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54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4期)》(2021年第156號),其中涉及我市生產企業東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標稱東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豉油皇鴨掌產品
東莞市虎門萬悅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豉油皇鴨掌(商標:味之郎+圖案?,規格型號:250克/包,生產日期:2021-03-24)產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立案調查,該企業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900元;2.處罰款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21〕Z50809001號)。
該企業對上述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進行了自查分析,認為是產品外包裝袋不夠牢固,導致產品外包裝袋在運輸和流通倉儲過程中造成破損而引起的。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強售后服務,對每個客戶的每批貨到貨情況以及儲存環境的要求及時跟進;2.要求供應商員工上架前檢查包裝及產品感官檢驗做到100%;3.在生產環節、關鍵控制環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產產品;4.加強員工衛生培訓和管理,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等知識培訓。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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