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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持續深化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放管服”改革 再精簡63%證明事項
2022/1/24 11:50:15 來源:證券日報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證監會官網1月21日消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切實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證監會進一步優化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行政許可證監會官網1月21日消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切實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證監會進一步優化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便利市場主體辦事。
一是再精簡63%證明事項,減少繁文縟節。按照“能減則減、能簡則簡”的原則,進一步取消20項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行政事項證明文件,對7項證明文件實施告知承諾制,簡化2項證明事項,合計占比達63%。
二是再壓縮簡化91項申請材料,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按照“最小、必要”原則,取消、簡化91項申請材料:其中,直接取消51項非必要或重復材料,整合26項無需單列的申請材料,簡化14項申請材料。
三是制定公示備案辦事指南,便民增效。對7項由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事項,制定備案辦事指南,清晰列示備案依據、程序、要求、材料等,并在證監會網站公示,方便市場主體辦事。
基于上述變化,證監會同步更新了官方網站上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行政許可辦事指南,對取消、簡化證明事項和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內容作了相應調整。
證監會表示,對于取消、簡化的證明文件、行政許可申請材料,下一步將通過公開渠道查詢、監管信息交換、強化社會監督等方式進行核查驗證,對虛假承諾等違規情形將嚴肅處理,確保放而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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