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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下行順勢清賽道 工信部“急剎”鋼鐵產能置換
2024/9/7 8:51:45 來源:中國工業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我國鋼鐵產能置換突然按下了“暫停鍵”。 8月20日,工信部發布的《關于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自2024年8月23日起,暫停公示、公告我國鋼鐵產能置換突然按下了“暫停鍵”。
8月20日,工信部發布的《關于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自2024年8月23日起,暫停公示、公告新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未按本通知要求繼續公示、公告鋼鐵產能置換方案的,將視為違規新增鋼鐵產能,并作為反面典型進行通報。《通知》認為,當前,我國鋼鐵行業供需關系面臨新挑戰,綠色低碳、結構調整、布局優化、兼并重組等對產能置換政策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出清一批“僵尸”企業,需要一批不適合在鋼鐵賽道的企業及時退出。
蘭格鋼鐵網高級分析師王英廣認為,工信部發布《通知》,這是在行業虧損面擴大、經營困難的局面下順勢而為的舉措。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冶金工業信息標準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張龍強向記者表示,當前鋼鐵市場形勢發生變化,對產能置換政策提出新要求,在鋼鐵行業冶煉裝備大規模置換升級已經基本完成的情況下,開展產能置換辦法修訂工作正當其時。
隨著房地產進入下行周期后,我國用鋼需求明顯走弱,基建以及制造業難以承擔起需求的缺失,鋼鐵產能總體已經達到較高水平。《通知》明確,工信部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快研究修訂鋼鐵產能置換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產能置換政策措施,廣泛征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后印發實施。
一德期貨黑色金屬分析師馬琳分析,《通知》短期對鋼鐵行情沒有明顯影響,但在行業低迷階段有望加速淘汰落后和“僵尸”產能,加速市場化出清過程。
幾經起落 產能置換政策隨行業發展遞進
我國出臺鋼鐵產能置換方法已不止一次,行業供強需弱的矛盾一直沒有徹底解決,不少企業違規通過產能置換等方式變相擴大產能,使得產能“越置換越多”。
作為全球最大的鋼鐵生產國,我國鋼鐵產能布局遍布全國,總體產能已達到較高水平。然而,部分區域存在產能無序擴張和重復建設現象,鋼鐵產能結構不盡合理,部分老舊產能尚未得到有效淘汰,而新建產能往往集中在高效、低耗領域,這種結構性矛盾制約了行業整體發展水平和競爭力。因此,暫停產能置換將促使企業將更多精力轉向技術創新、綠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高質量發展路徑,這將有助于提升行業整體技術水平、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
《通知》認為,《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21〕46號)實施以來,我國鋼鐵行業通過鋼鐵產能置換,有力促進了行業改造升級、結構調整、布局優化和兼并重組,但仍存在政策執行不到位、監督落實機制不完善、與行業發展形勢和需求不相適應等問題,該辦法已經不適應當前的行業形勢。
實際上,我國出臺鋼鐵產能置換方法已不止一次:
從201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提出鋼鐵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到2013年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堅決遏制鋼鐵產能盲目擴張。
從2015年工信部《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起始階段,到2016年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
從2017年工信部《鋼鐵行業產能置換辦法》第一次修訂,到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關于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暫停與再次修訂。
從2021年工信部《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第二次修訂,到2024年工信部《關于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第二次暫停與再次修訂,我國鋼鐵產能置換政策越來越趨于體系化、規范化,更加具有指導意義。
2022年下半年以來,我國鋼鐵行業持續面臨嚴峻形勢,行業供強需弱的矛盾進一步突出,仍有不少企業違規通過產能置換等方式變相擴大產能,使得產能“越置換越多”。與此同時,產能指標的市場交易問題也變相導致“僵尸”企業無法按時出清實現行業動態平衡,以致形成了“想死死不了,想退舍不得”的局面。
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上半年,我國國內有12家鋼廠發布產能置換方案。其中,涉及新建煉鋼產能1026.75萬噸,新建煉鐵產能805.27萬噸;涉及淘汰煉鋼產能1291.117噸,淘汰煉鐵產能1083.99萬噸。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此前都表示,2024年將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堅決防止反彈,嚴格執行產能置換項目備案等政策法規,堅決杜絕新增產能等違法違規行為。
越換越多 優化產能置換迫在眉睫
鋼鐵行業連年去產能、鋼鐵產量卻連續增長,造成了產能過剩問題一直存在,與行業當前發展形勢和需求不相適應,鋼鐵產能置換調整與優化已迫在眉睫。
專家表示,在我國鋼鐵行業連年去產能、鋼鐵產量連續增長的怪狀下,相關政策修改調整也就成為了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而此前鋼鐵產能置換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關于置換產能的具體范圍不夠明確,部分非重點地區沒有明確具體的置換比例,導致一些地區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打擦邊球”現象。
其次,有些地區產能認定標準不統一,同一個爐型有備案、底單、測算、設計等多種不同的所謂的“產能口徑”。
再次,有些地區出于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和利益驅動,甚至想方設法盤活本應出清的“僵尸”企業。這種做法并沒有真正減少鋼鐵行業總產能,只是將產能從一個地方轉移到了另一個地方,導致產能置換后部分地區鋼鐵行業實際產量出現了快速增長。
鋼鐵行業一些被置換的落后產能原本使用效率就很低,甚至已經停產,而新建項目一旦投產,往往能夠迅速達到甚至超過設計產能,從而實現產量的大幅增長。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何我國鋼鐵行業在多次壓減產能后,產量仍然逆勢增長。
馬琳認為,對于當前的鋼材市場來講,暫停產能置換有“遠水解不了近渴”之感。在鋼鐵產能減量置換文件出臺的初期,政策執行效果并不好。
據Mysteel(我的鋼鐵)統計,2021年全國19省市發布了鋼鐵產能置換方案,涉及新建煉鋼產能8529.75萬噸,新建煉鐵產能6453.08萬噸;涉及淘汰煉鋼產能超8976.21萬噸,淘汰煉鐵產能7526.71萬噸。即2021年的鋼產能置換比例為1.05,鐵產能置換比例為1.16。到了2023年,Mysteel統計國內鋼鐵涉及新建煉鋼產能3810.7萬噸,新建煉鐵產能3743.38萬噸;涉及淘汰煉鋼產能超5020.14萬噸,淘汰煉鐵產能4979.83萬噸。即2023年鋼產能置換比例在1.32左右,鐵產能置換比例在1.33左右。
2024年以來,我國8省份公布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中,涉及新建煉鋼產能1541.75萬噸,新建煉鐵產能805.27萬噸;涉及淘汰煉鋼產能1840.617噸,淘汰煉鐵產能1083.99萬噸。2024年鋼產能置換比例為1.19左右,鐵產能置換比例在1.34左右。考慮到電爐鼓勵新增,2023-2024年的置換比例已基本滿足《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要求。
但是,置換期也伴隨著超低排放改造的加強。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流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產能占比約達到了55.5%左右,還有21%左右的產能完成了部分改造,其中有74%左右的產能完成了《清潔生產標準》的相關要求。因此,基于能耗、環保不達標為約束條件的限產影響比例降低,并且由于技術升級,大高爐實際生產系數也比前幾年有所提高,造成了產能依然過剩與行業當前發展形勢和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鋼鐵產能置換調整與優化已迫在眉睫。
影響有限 后續產能置換將針對“名減實增”
我國再度暫停鋼鐵產能置換是要對產能擴張“急剎車”,主要是近些年鋼鐵產能過剩問題突出,但暫停不等于終止,不會對現在鋼市行情產生大的影響。
我國鋼鐵行業急需一場深刻的“凈化運動”,旨在清除一批“僵尸”企業,促使那些在鋼鐵賽道上競爭力不足、不符合行業長遠發展需求的企業主動或被動地退出舞臺。
卓鋼鏈黑色研究院認為,2024年我國再度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主要還是近些年鋼鐵產能過剩問題突出。由于地產行業進入調整階段,投資開發以及新開工持續低迷,同時基建方面受到政府財政約束而增速有所放緩,導致我國鋼鐵表觀需求量下滑。而產量方面,2021年我國全年粗鋼產量雖在2020年峰值之后回落,但仍然穩站10億噸關口之上。2021-2023年間,全年粗鋼產量并未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
上海鋼聯資訊總監徐向春分析,鋼鐵行業產能置換政策的初衷是限制產能、壓縮產能,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企業、地方政府以各種方式變相新增產能,造成鋼鐵產能不斷擴張。在目前需求下降的情況下,鋼鐵產能過剩更為嚴重,暫停產能置換是要對產能擴張“急剎車”。
馬琳預計,在鋼鐵產能置換新方案公布前,持有小高爐并計劃減量置換的企業、“僵尸”產能計劃售出的企業將受到顯著影響。
“雖然當前行業經營困難,鋼廠幾近全面虧損狀態,但有些企業為了保證現金流,維護企業責任,減量置換也不得不為。相較2021年,2024年調整的背景是鋼廠盈利大幅萎縮,調整期間選擇了暫停置換,也算是順勢而為。”馬琳表示,等實施辦法修訂完大概率會重啟置換。調整方向估計是置換標準更為嚴格,置換方向更利于綠色低碳,避免產能“名減實增”和支持鋼鐵行業碳減排。
王英廣說:“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不等于終止,也不會對現在鋼市行情產生多大影響。”
王英廣表示,長遠來看,對維護市場供需平衡、穩定市場價格、保護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短期來看,對市場來說最重要的不是產能,而是控產量,而且不是控粗鋼的產量,是控鋼材的產量。
卓鋼鏈黑色研究院認為,由于并未限制已經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的建設,因此這部分產能變動或許將不會受到影響,目前在建的鋼鐵產能依然能夠正常投放。《通知》主要影響新增部分,若參考2021年的修訂情況,后期鋼廠在產能置換方面難度將會增加。同時,產能壓減的程度或許有所增強,限制了鋼鐵產能擴張。考慮到產能置換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拆先建以及拆小建大之后產能難以控制等問題,新修訂的方法或許會優化和完善置換流程監管。(記者孟凡君)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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