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設項目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9/12/11 23:15:5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關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設項目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據了解,在建項目重點審查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各項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建設內容與申報內容是否一致。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已核準未開工項目按以下要求進行清理:是否符合國家和區域規劃布局要求,是否符合產業政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銀行貸款承諾函等項目核準所必須的相關材料。水泥項目還要提交石灰石礦山開采許可證。平板玻璃項目應符合國家發改委等6部委文件(發改運行[2006]2691號)和平板玻璃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52號)的要求。
通知指出,對各省、區、市已核準未開工的水泥項目、已備案未開工的平板玻璃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須經國家發改委組織論證和核準;對所有擬建的水泥、平板玻璃項目,各省、區、市一律不得核準或備案。須按投資管理規定和程序,由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報國家發改委論證和核準;對在建平板玻璃項目,必須按國家發改委等6部委文件和準入條件的要求認定后方可點火。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email protected]。- 上一篇:外需大減 中國玻璃業出口量價齊跌
- 下一篇:江城緊急派員赴京求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