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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招考沒有理由“三不公開”
2009/12/16 5:02:0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公務員招考沒有理由“三不公開”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只公布分數和分數線,卻不公布正確答案,甚至試卷上每道題的分值都不明確標出。為此,有考生質疑“這‘國考’不太透明!”而人保部工作人員則回應稱,連試題都需要保密,更不會公布答案。
已為過百萬考生及考務人員知曉的國家公務員考試試題竟還處于保密狀態。這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嗎?考試結束后,公考試題及答案還有必要保密嗎?
在考試結束前,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試題及答案應屬于絕密級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通過非法方式獲知其內容,更不得向外界泄露,否則,行為人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我國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是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其最低等級是“秘密”,指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試題及答案在考試結束后向社會公布,根本不會造成“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后果,因此沒有必要再繼續保密。
國家保密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及時解密”原則,要求對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情況變化,由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及時解密。特別是在“該事項公開后無損于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或“從全局衡量公開后對國家更為有利”時,必須及時解密。且不說按照各類國家考試的定密解密慣例,考試試題及答案一般在考試結束時就自動解密,即使是按照上述規定,國家公務員考試結束后,其試題及答案也應及時解密。
眾所周知,我國的國家公務員考試近年來日益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始終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選拔原則。這包括閱卷評分標準統一、筆試面試成績公開等,但同時也必然包括筆試試題的公開和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的公開、透明。試題及答案的保密,讓考生無法自我評價和判斷自己的考試成績,又如何對最終公布的筆試成績提出異議?排斥考生監督的閱卷和評分,又如何體現公正公平,又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嚴格來講,及時公布試題及標準答案,不僅僅是為了讓考生自我評價,更重要的是可以讓考生和公眾對試題及答案、評分標準提出異議,從而防止出現錯題和評分不公。在這點上,國家公務員考試應當向國家司法考試學習,不僅及時公布試題及答案,而且還應設定異議期,以便考生和公眾對試題和答案提出異議。
在我看來,國家公務員考試試題及答案的繼續保密,完全是有關部門故作神秘。在某些機關和官員那里,權力神秘主義思想還很嚴重,好像不保密就不能充分體現某一事項的重要性和對它的重視程度,不保密就不能體現部門權力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這種故作神秘的做法只能麻痹自己神經,根本不會產生任何正面作用。國家公務員考試結束后數小時內,考試真題影印版即出現在各大網站,還何談“保密”?人為地為國家公務員考試涂上濃厚的神秘主義色彩,只會嚴重損害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公信力,也明顯與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相背,還請有關部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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