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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風電“十二五”規劃或難完成 標準體系亟待建立
2014/12/17 15:23:3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海上風電“十二五”規劃或難完成 標準體系亟待建立在海上風電“十二五”規劃幾乎無法完成之際,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6年的建設方案。2014年12月1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2014-2016)方案》,規劃建設44個海上風電項目,總容量1053萬千瓦,相當于16座先進的大型(66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電廠裝機容量。
然而,多位業內人士預測,海上風電“十二五”規劃難以完成。
“截至2013年底,中國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為38.87萬千瓦。”由北京鑒衡認證中心舉辦的“中歐海上風電工程及裝備制造技術研討會”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處處長謝宏文表示:“‘十二五’規劃很難完成。”
風電專業機構BTM數據顯示,2014-2018年全球海上風電裝機將新增26117MW;到2018年底,全球海上風電累計裝機有望達到32948MW,占到全球風電裝機規模的6%。
除電價和用海協調因素外,中國的海上風電產業鏈及標準規范尚待完善。
難以實現的目標
與陸上風電經常超額完成規劃目標的情形迥異,海上風電“十二五”規劃成為幾乎無法完成的任務。
按照規劃,截至2015年底,中國將建成海上風電500萬千瓦,但直至2013年底僅僅完成裝機容量近39萬千瓦,不足規劃目標的1/10,2014年的統計結果暫未出爐。
即使已建成的近39萬千瓦海上風電也并非“十二五”期間的實際建設數字,其中包括早在2007年和2009年的裝機容量,共計11MW。
在此背景下,國家能源局印發《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2014-2016)方案》,規劃建設44個海上風電項目,總容量1053萬千瓦,等于發放了千萬千瓦“小路條”,要求上述項目在兩年內通過核準(大路條)。
沿海省市幾乎全部納入方案,包括遼寧、河北、天津、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和海南,江蘇以350萬千瓦位列第一。但業內人士對完成規劃方案的信心仍顯不足。
事實上,自2007年渤海綏中近海風電場起步以來,中國海上風電的建設計劃從未如期達成。
2010年9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江蘇省鹽城市海域4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這是我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總建設規模100萬千瓦。其中,兩個近海項目分別位于濱海和射陽地區。
發電商大唐新能源[2.00%]、中電投、中國電力新能源[-1.02%]、中電國際、山東魯能、龍源電力[-0.49%],分別與設備制造商華銳風電、金風科技、上海電氣以捆綁方式聯合中標。但直至2013年,4個海上風電項目無一動工。
不過在此期間,特許權招標項目之外的兩處海上風電場建成,一個為上海東海大橋風電場,截至2013年底,兩期項目共計裝機容量119.2MW,風電機組由華銳風電提供;另一個為龍源電力承建的江蘇如東潮間帶試驗風電場,選擇9家風電設備商的風電機組各一臺。
截至2013年底,獲得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風電項目共計17個,總裝機容量410萬千瓦,大多數項目僅僅處于可研階段。
直到2014年6月,國家發改委才首次確定海上風電的標桿電價,《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2017年以前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含稅)。
“雞肋”的心態
“雖然國家發改委出臺了海上風電上網標桿電價,但發電商對海上風電建設普遍熱情不高。”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說。
茫茫大海,看似可以任意建設,其中卻暗藏諸多限制。
謝宏文指出,海上風電選址需要考慮空中及水面航道、雷達影響范圍、海洋功能區劃、港口碼頭、錨地、自然保護區、灘涂圍墾及養殖、軍事用海等。“海上風電開發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認識不統一,加大了前期協調工作。”據悉,僅海域使用論證使用許可、海洋環評、通航安全論證即需要2年以上。
最為重要的是,海上風電的經濟性難以達到發電商的預期。
在首輪特許權招標時,四個項目的中標電價為0.6235元/千瓦時、0.6396元/千瓦時、0.7047元/千瓦時、0.7370元/千瓦時,一拖三年沒有動工。2014年6月,即使國家發改委將價格提高至0.75元/千瓦時和0.85元/千瓦時。
一些證券機構的分析過于樂觀,如國泰君安研究報告指出,按1.5萬元/瓦投資成本和2800-3200利用小時反推,0.7-0.9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將使海上風電運營的內部收益率與陸上風電相近,具備啟動的經濟性。
但多數開發商認為海上風電標桿電價不具有吸引力。
目前,海上風電造價是陸上風電的兩倍以上,達到1.6萬元-1.8萬元/千瓦,年發電小時數達到3000小時以上才可盈利,其間又存在諸多不確定性,目前,中國風電[5.50%]年平均小時數在2000左右。
不過,發電商不愿放棄海上風電的原因并非巨大的開發潛力,“更為重要的是擔心落后于其他發電商。”秦海巖說。但擺在發電商面前的困難除了電價和協調因素外,仍需彌補標準規范缺乏和產業鏈殘缺的短板。
缺失的產業體系及標準規范
與成熟的陸上風電產業鏈相比,海上風電產業鏈仍處于殘缺狀態。一般而言,風電產業鏈中的重要環節包括風電機組、標準規范、安裝施工等。
雖然五大電源投資企業和中廣核、國華[4.43%]、三峽、河北建投、魯能、粵電等能源投資企業,在國內已經或正在開發建設一些海上風電項目,但真正具有海上風電施工經驗的主體寥寥可數,主要包括中交航務系統、南通海洋水建、龍源和振華港機等。
由于中國海上風電起步遠落后于歐洲,目前存在安裝施工設備短缺的現狀,如專業的海上風電安裝船以及用于單樁打樁的液壓錘。據龍源電力的經驗,從荷蘭引進打樁錘的價格即高達8000萬。
專業的風電安裝船對中國的船舶業也提出了挑戰,風電安裝船由風電施工船、起重平臺和運輸專用船組成。目前,較為成熟的供應商是江蘇龍源振華海洋施工有限公司,該公司因與龍源電力合作建設如東海上風電場而領先于其他船舶公司。
此外,適合海上風電的5MW和6MW大容量機組在制造方面還處于少量試運行階段。
不過,最大障礙或許在于海上風電少有標準規范可依。
據北京鑒衡認證中心蔡繼峰在“中歐海上風電工程及裝備制造技術研討會”上介紹,目前,中國雖然制定了部分前期工作技術標準,但還未形成完善的標準體系,在工程勘察、施工、安裝、運行管理和維護方面缺乏技術規范,難以對工程全過程實踐實現有效指導。
據悉,北京鑒衡認證中心聯合幾大整機廠編制的《海上風電機組設計評估規范》,目前已完成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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