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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國航運市場展望預測
2015/1/5 14:20:0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去年底,國家有關部門針對航運市場的發展推出了一系列新政,包括取消和調整行相關政審批項目,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將推2015年航運企業有哪些政策訴求
去年底,國家有關部門針對航運市場的發展推出了一系列新政,包括取消和調整行相關政審批項目,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將推進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等。
不過,在企業看來,目前航運業急需解決或者調整哪些問題,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該如何推進?對此,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就航運和港口企業展開了調查。調查顯示,各類企業對于2015年政策有不同訴求,其中,航運服務企業關心稅費行政以及各類資質的審批,港口企業任務國家應加強港口理貨行業監管,干散貨企業普遍關注稅收政策。有意思是,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認為,港口收費市場化是大勢所趨。
航運業企業2015年有不同政策訴求
調查顯示,航運服務企業中,2015年主要的政策關注點在稅費行政以及各類資質的審批,如無船承運人、船舶融資的資格審批,新造船訂單的審批引導以及外資船公司沿海捎帶業務的開放。另外,有企業提出應規范對合同的遵守、尊重和執行的嚴肅性和誠信度,提高外貿保險覆蓋率以及航海海圖書籍供應公司資質的明確和管理等。航運服務企業關注的重點是降低物流行業稅費、減少政策性審批流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提升法規政策透明度。
在港口企業方面,部分企業認為下放經營港口理貨業務許可、取消理貨人員從業資格準入實施以后,國家應加強對港口理貨行業的監管,及時出臺或完善理貨單位資質、理貨人員業務職責及行為準則等相關文件。
對于設立引航及驗船機構方面,希望政府的放權之后,應要做好監督,保證放權之后所有行政實施的效果。多數企業提到港口建設項目和口岸開放審批權需要進一步改革創新。
另外,也有企業關注航線投資、航運公司成立等方面的自主權以及與港口綜合物流有關的費收體系,提出政府應精簡機構,減少收費,深化改革。在集裝箱年審、年檢等審批項目方面,有專家指出應考慮將許多審批制該為報批制,有些甚至可以取消。
對于船舶運輸企業而言,他們更關注海關監管手續和稅收等方面的簡化。而干散貨企業則普遍關注港口使費中有關稅收政策的規范和調整,主要的焦點集中于船舶代理費、拖輪費用、護航費用等的不合理收取。
在這個問題上,有專家建議在制度上可以參照國外實行實施噸稅制度。大部分干散貨企業認為政府應該有一個統一而明確的強制規定,政府的職能應該從審批職能向制定和完善規范標準、加強監督指導、嚴格查處違規職能進行轉變,真正做到落實政策、促進行業自律,最終使得行業內部有序競爭。
港口收費市場化是大勢所趨專家建議不搞“一刀切”
調查顯示,大部分港口企業對港口收費市場化持積極樂觀態度,認為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有利于港口企業科學管理,推進企業轉型升級,降低全社會的物流成本,進一步適應市場需要。不少企業對港口指導價的取消可能造成港口間惡性競爭表示擔心,建議港口指導價在按市場化這一根本原則推進的同時,政府或協會應出臺政策,統籌協調,有效避免同行業內的無序競爭,確保港口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其中有專家表示建立區域港口群價格協調機制或專項聯盟值得進一步探討。小部分南方港口企業認為中國港口收費市場化早已經展開,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對港口整體影響不會太大。
而從船舶運輸企業開看,他們普遍認為建立公平透明、明確清晰的收費標準將是航運類企業所歡迎的改革方向。多數船舶運輸企業認為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是解決港口強制性收費問題的根本辦法,特別是針對港口壟斷拖輪、理貨和強制代理等業務。但不少企業對改革成效并不看好,認為短期難見成效,其關鍵仍舊落在建立港口收費的行業規范上。
也有專家認為,港口收費市場化不能一刀切,建議多方位考慮不同貨種、運輸船型以及港口競爭程度差異,綜合制訂不同的改革措施。對競爭程度較高的集裝箱、普通雜貨等貨種可以在港口收費方面采取市場化改革,但對石油、礦石、煤炭等大宗散貨,暫不宜推進港口收費市場化改革,應以交通運輸部采取措施,建立規范、透明、統一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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