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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不得亂用“礦物質水”概念
2015/1/23 8:32:2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食品工業在給人們提供了豐富的食品種類之余,也做了不少把商品“復雜化”的工作,瓶桶裝飲用水就是一個典型代表。“小分子團水”、“能量水”、“富氧水”……多種概念讓食品工業在給人們提供了豐富的食品種類之余,也做了不少把商品“復雜化”的工作,瓶桶裝飲用水就是一個典型代表。
“小分子團水”、“能量水”、“富氧水”……多種概念讓包裝飲用水的“外衣”日益厚重。而不久前頒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中,首次提出“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終能將飲用水本質復還“原貌”。涉及多個品牌,早已被人們耳熟能詳的“礦物質水”首當其沖,或將從明年1月1日起消失于世。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準二部副主任王君博士介紹,“礦物質水”這個名稱之所以不夠真實和科學,是因為其在水中添加的物質如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鈣、氯化鉀等是用于調節口味的,容易與真正的礦泉水相混淆。而“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等,也因其稱謂無法做到客觀呈現,而不得作為包裝飲用水的產品名稱標注。
此外,包裝飲用水新標準中規定的“當包裝飲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臨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明確所添加的物質在包裝飲用水中的真正作用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獲得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的討論通過。
近兩年,飲用水生產廠家基于消費者追求健康、市場競爭激烈、利潤水平降低等因素考慮,不斷打出各種概念水的旗號進行炒作銷售,試圖以所謂的“差異化水種”贏得消費者青睞,也由此造成了市場的混亂。此番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的推出,有望對市場中名目繁多的概念水進行約束。
對此,消費者也表示十分歡迎。消費者袁小姐表示,“包裝水的市場規范,讓我今后再購買水時不會為五花八門的概念而糾結,看名稱一目了然。”記者也通過對50名消費者的采訪調查了解到,選擇包裝飲用水,排在首位的因素非“品牌”莫屬,遠超水的成分概念及價格因素。
新標準的實施,將對包裝飲用水市場產生何種影響?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于富氧水、離子水等所占市場份額較小,新標準對此類品牌影響較小。而受影響最大的莫過于“礦物質水”,因為礦物質水在飲用水市場中占有一定地位,若名稱被禁用,未來康師傅、冰露等品牌勢必將面臨著更改名稱、更改包裝等問題,或將丟失部分市場,而礦泉水、純凈水等保留水名稱或將因此受益。對此,記者聯系了幾家新標準涉及的包裝飲用水生產廠家,均謹慎表示,由于新標準的細節條款尚未最終明確,還不是成熟的表態時機,但廠家肯定會積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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