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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文件首提農村金融立法 制種保險納入中央財補
2015/2/9 8:32:2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12次聚焦“三農”問題,不過,與往期文件最大得區別在于,今年首次將“推動農村金融立法”寫入中央一號文。在農村金融立法方面,實際上前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12次聚焦“三農”問題,不過,與往期文件最大得區別在于,今年首次將“推動農村金融立法”寫入中央一號文。
在農村金融立法方面,實際上前兩年就已經開始做前期調研了,并且形成了一些內參,所以今年才會寫到一號文件里。“保監會等監管部門今年將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啟動農村金融立法研究。”對外經貿大學教授王國軍表示,今年不會正式推出法律,可能會形成一個初步條文。
此外,今年的一號文件還首次提到,“將主要糧食作物制種保險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
首提農村金融立法
據經濟觀察報統計,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7次提及保險,包括加大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力度、提升農險保障水平、扶持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發展、擴大森林保險范圍、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將制種保險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以及推動農村金融立法等。“其實前5個內容基本上是對以往中央一號文件相關內容的延續和深入,而后兩點內容則是今年一號文件中首次提及。”對外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表示,農村金融立法是一個大話題,前期調研就很復雜,“需要跟農村基層干部、政府部門、金融部門等進行溝通調研,內容又涉及農村改革、城鎮化、信貸、抵押、債券、保險等多個領域,需要先找出農村金融領域存在的問題,才知道如何立法保障其健康有序發展”。《意見》提出,要健全“三農”支持保護法律制度,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明確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支農責任,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金融、農業保險健康發展。實際上,自1979年2月農業銀行恢復以來,中國已經進行了30余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從2004年到2015年,這是中央第12次在一號文件中強調農村金融問題。
從農村金融需求來看,當前我國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普通農戶與農村經濟組織對金融知識掌握均不夠,信貸等金融服務的有效需求相對較低;從農村金融供給來看,“三農”金融服務風險大、成本高、收益低,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的內生動力不足。此外,農村金融組織制度和監管機制均不健全。
可見,農村金融立法困難重重卻又十分緊迫。“今年保監會等監管部門將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啟動農村金融立法研究,”對外經貿大學教授王國軍表示,“到了年末,一些立法相關的草案就會出來”。但因為立法的流程較長,他預計今年不會正式推出法律,可能形成一個初步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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