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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汽車經銷商呼吁車企回收國四新車
2015/3/6 8:33:4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3月1日,據廣東省環保廳《關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珠三角地區已經全部進入國五標準階段。據了解,新車3月1日,據廣東省環保廳《關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珠三角地區已經全部進入國五標準階段。據了解,新車上牌自3月1日起已經執行最新國五標準,而在3月1日完成銷售開票的國四車輛,可進行車輛上牌。不過,由于部分滯銷車型,在截至日期前無法完成銷售,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呼吁各個車企,停止發配不符合國五標準的車輛,以及對經銷商在庫不符合標準車輛進行調換,減輕經銷商經營成本。
3月前開票車輛可上牌
據《通告》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區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粵東西北地區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區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實施重型柴油車國五標準。
其中,2月15日起至2月28日為珠三角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過渡期,過渡期間車輛銷售、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等仍可按原有標準執行。
由于《通告》是2月15日正式對外發布,過渡期僅有15天,加上正處于春節7天假期,部分新購車者無法3月1日完成上牌手續。為此,部分消費者擔心購買的國四車型無法上牌。
不過,根據交警部門發布的告示,這些新車主可以放心,新車將以銷售開票日為準。
據了解,從3月1日起,珠三角各市不予辦理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新車注冊和遷入、遷出等登記業務;在省環保廳《通告》規定的相應實施日期之前的已購新車準予申請上牌,以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的開票時間為準進行審核。
針對二手車,未達到國五標準的車,在《通告》規定時間內已經在注冊地辦理轉出的,準予申請轉入,以二手車統一交易發票的開票時間進行審核;而在7月1日前,二手車前往省內非珠三角各市仍需符合當地環保準入條件。
不過,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二手車可申請在廣州市內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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