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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互聯網媒體轉載作品必須經過許可并支付報酬
2015/4/23 8:33:2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中國國家版權局22日在北京發布《關于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明文規定,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互聯網+二手市場互聯網+食品中國國家版權局22日在北京發布《關于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明文規定,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通知》全文共9條,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了著作權法律法規中涉及網絡版權轉載的幾個重要問題,包括界定時事新聞、厘清法定許可不適用于涉及互聯網媒體的轉載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原意等問題。二是引導報刊單位和傳統媒體進一步改進內部版權管理工作,特別是針對報刊單位明確有關作品權屬提出了指導意見。三是鼓勵報刊單位和互聯網媒體積極開展版權合作,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轉載環境。四是要求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加大版權監管力度。
《通知》指出,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作品來源,轉載他人作品時,不得對作品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對標題和內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刪節的,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的原意,但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凡轉載包含著作權人獨創性勞動的消息、通訊、特寫、報道等作品時,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近年來,網絡媒體以其時效性、多媒體、交互式、容量大等優勢對傳統媒體造成巨大的沖擊和挑戰,但網絡媒體的快速發展是以長期依賴并無償使用傳統媒體付出大量創造性勞動的內容資源為基礎的。隨著網絡媒體非法轉載他人作品現象的日益突出,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傳統媒體對此反響強烈。為此,國家版權局一方面打擊未經許可通過網絡轉載他人作品的侵權行為,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完善網絡轉載許可付酬機制,引導各方就依法依規進行網絡轉載開展誠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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