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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快遞企業非法泄露用戶信息
2015/11/18 8:33:1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1月16日公布《快遞條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全面規范快遞市場經營秩序,明確快遞加盟企業間、快遞企業與用戶間的權利及義務。自2007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1月16日公布《快遞條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全面規范快遞市場經營秩序,明確快遞加盟企業間、快遞企業與用戶間的權利及義務。
自2007年以來,我國快遞行業年均增長率高達40.4%,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與此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須通過立法予以解決。
給予快遞車輛通行便利
為了減輕快遞企業發展經營網絡、布局設點的成本,征求意見稿擬規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的快遞末端網點,自設立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可不辦理營業執照。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快件大型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用地的需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制定實施便利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收寄、運輸、投遞的相關規范和管理辦法。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根據快遞服務需求和道路通行情況,合理確定從事快遞服務機動車輛的通行區域和時段,給予通行便利。同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寄、投遞業務的,該非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并遵守城市道路通行規范。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應當為企業投遞快件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機關、社區、校區、廠區管理相關規定。
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完善跨境貿易中的快件管理,實現進出境快件便捷通關。
用戶拒絕驗視不得收寄
對于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快遞安全問題,征求意見稿也予以明確規定。
征求意見稿明確,禁止寄遞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企業和用戶都應當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的規定。禁止、限制寄遞物品的目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發布。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驗視后要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企業不得收寄。企業受用戶委托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用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保障義務。
企業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檢查設備,并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在寄遞過程中發現違禁物品要依法處理。
不得非法出售泄露用戶信息
一向在快遞業中不夠清楚的權利義務關系,征求意見稿作了明確規定。
對快遞行業普遍采取的加盟經營模式,征求意見稿明確,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用統一的商標、商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向用戶提供統一的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因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相關企業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為了切實保護用戶信息安全,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未保價快件適用民法規定
為了提升快遞業服務水平,征求意見稿針對快遞服務各環節作了詳細規定。
在收寄環節,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在用戶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有關規定,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用戶交寄快件時應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相關身份信息,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企業要對運單信息進行核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者核對不實的,不得收寄。
在投遞環節,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應當按照承諾的時限完成遞送服務,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企業投遞快件時,應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在查詢和投訴環節,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問題投訴等服務,并及時、妥善處理用戶的投訴。
在快件損失賠償上,征求意見稿明確,用戶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旒l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金額;對未保價的快件,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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