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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購房資金假外貿出境 外匯局專項核查貿易有出無回
2016/6/5 10:19:35 來源:財經綜合報道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日趨火熱的中國人海外購房行為,正在“促使”這一新興投資行為與傳統資金進出境渠道的結合。在中國人海外購房投資的資金進出渠道中,虛假外貿和地下錢莊都已經隱現其中。有知情人日趨火熱的中國人海外購房行為,正在“促使”這一新興投資行為與傳統資金進出境渠道的結合。在中國人海外購房投資的資金進出渠道中,虛假外貿和地下錢莊都已經隱現其中。
有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在外貿中“有出無回”的外貿企業,已經接到了監管層的現場核查通知。而作為外匯監管部門的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則回復《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去年以來,外匯局對存在貨物出口卻沒有相應貨款收入現象的企業進行了重點監測、專項核查以及分類管理。
但是,外匯局在回復中也表示,不存在為“對指定企業的外匯流通情況進行現場調查”進行專門對外發文的情況。
錢莊又現
春節還在江南賞梅的劉先生,此時此刻正在舊金山與友人敘舊,為了唯一的孩子能夠在美國上學和定居,劉先生已經舉家移民到美國。
劉先生在國內多地都有房產,同時,他又開設有大型外貿公司和工廠,再加上自身的受教育情況,四年前,他提出申請,很快獲得了美國綠卡。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安頓好家人的起居,他開始四處看房。“有一對老夫妻在賣他們的房產,一共有三個買家來看房,大家都想買這套房。”
劉先生最后出牌——“我提出全款現金支付,不用貸款,這對老夫妻立即決定把房子賣給了我。”房子的最終成交價格是200萬美元。但是,在現行外匯管理制度下,200萬美元如何從中國匯出,成為了一個頭痛的問題。
中國外匯局規定,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后,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個人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情況下,監管層將界定其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這種行為被監管規定禁止。
這種螞蟻搬家的轉移外匯,對劉先生的200萬美元房款顯然是杯水車薪。“如果用這種螞蟻搬家的行為,只能買到很便宜的房子。”中介給了劉先生一個選擇是地下錢莊,“其實做外貿已經很久了,對地下錢莊有一定的了解,現在監管特別嚴,但是地下錢莊目前還是首選。”劉先生說。
記者向一位同在美國的房地產中介咨詢如何解決此類問題,他直言不諱地給出答案——地下錢莊。根據所需業務的情況,地下錢莊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劉先生向記者透露,“有地下錢莊報價是3%的手續費。”而前述北美中介人士透露,手續費為人民幣和當地外匯的匯率差額。
地下錢莊一般的通行操作方式是,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匯入,地下錢莊在海外的賬戶以美元或其他貨幣匯出。一位跟蹤地下錢莊的研究人士透露,這些地下錢莊的注冊公司通常是在香港和澳門,在2008年前,地下錢莊最為繁盛,該研究機構曾經在廣東跟蹤調查過30多家地下錢莊。地下錢莊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到賬快,海外賬戶到賬不超過一小時。
劉先生向記者表示, “前幾年,地下錢莊管制沒有這么嚴格的時候,確實有很多中國人來美國買房子,現在管制嚴了,就少一些。”
虛假外貿
做外貿出身的劉先生向記者透露,“在東南沿海的外貿公司,很多都可以將一部分外匯截留在海外。”也就是說,在外貿中,對方用美元支付的貨款,可以暫時放在海外賬戶,不用轉回國內。
“這種也很難說算不算地下錢莊,可能只截留一部分,不會把錢全部留在海外。”劉先生說。他提醒記者,“目前一些商品的出口退稅已經達到了17%,不能全額退稅也有10%到12%的退稅,如果在國外截留貨款太多,還是有很大影響的。”
外匯局在給《中國經營報》記者的回復中表示,《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規定:境內機構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出口后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收回貨款或按規定存放境外。因此,企業的貿易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貿易背景,與貨物進出口一致,這是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知情人士透露,“近期,有一些企業就接到了通知,就資金有去無回的問題,監管部門要進行現場核查。”
對此,外匯局表示:“在日常監管中,通過對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進行非現場監測與總量核查,對存在異常或可疑情況的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并實施分類管理,其中包括企業出口后未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收回貨款的情況。”
同時,去年以來,外匯局對存在貨物出口卻沒有相應貨款收入現象的企業進行了重點監測、專項核查以及分類管理。但是,這位負責人也表示,不存在為“對指定企業的外匯流通情況進行現場調查”專門對外發文的情況。
風險最小化
美國德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洪世宏向記者表示:“現在通過地下錢莊向海外轉移資金的風險非常大。”他提醒兩點,“如果是小型地下錢莊,那么資金本身安全的風險就會特別大。如果是所謂大型地下錢莊公司,其業務量越大,被監管部門處罰或者監控的可能性就越大。這是事后的合規風險。”
外匯局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近兩年來,外匯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有的企業存在貨物出口卻沒有相應貨款收入現象,不符合等價交換的市場規律。其原因既有企業特定經營模式(如保稅區倉儲轉口、代理出口、現金收匯等)以及企業出口與收匯時間差較長等業務因素,也不排除少數企業資金違規滯留境外、地下錢莊收付款、違規代理等異常違規的行為。”
即便通過地下錢莊把錢運往國外,“你要看到一點,現在的交易都是電子化的,不是現鈔交易。你和地下錢莊的往來都記錄在案,錢莊出了問題,你也會被牽扯。” 洪世宏提醒。
而利用貿易公司海外截留資金,他認為同樣存在風險,目前外匯局對此的監管非常嚴格。但是中國富豪海外購房的步伐并沒有停滯。美國地產中介Aaron Kirman向記者透露了幾宗中國富豪購買豪宅的交易過程。
“有一個價值億萬美元的房產,買家3天之內就交付了現金全款。”Aaron Kirman說,另外一處2000萬美元的豪宅,“付全款也只用了5天。中國買家都是比較快做決定的,尤其是1000萬美元的住宅,一般是一個月就會決定。” Aaron Kirman評價。
這樣大規模的資金合法合規的輸出方式,又是怎樣呢?
洪世宏表示:“有的中國買家通過基金或者設立公司的方式,可以將資金合規地輸送到海外。但是對于普通的個人購房者而言,為了買一個房子還要成立一個公司,顯然是太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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